kkaajjss wrote:開個三十萬合理但是要很會盧別太輕易放水慢慢耗畢竟你這邊人受傷了可以告過失傷害(恕刪) 對方才3成就不是對方主要過失~也沒說是不是樓主媽從小巷衝出去的我遇到這種的話,不談(調解)了給法官判~該賠多少賠多少寧願賠給政府多一點也不想給獅子大開口的人
對方3成 你們7成 所以我猜主因是你媽1. 和解: 醫藥費6萬+工作損失0元(因為你媽沒有工作)+復健2~4萬= 預估8萬~10萬2. 提告過失傷害: 因為你們肇事比例較高,估計對方可能會判1~2個月左右,通常是易科罰金大概也是3~6萬,但是民事預估你們可能拿沒那麼多了,因為你們才是主因(過失相抵/比例制),所以按照推估可能拿3~6萬就了不起,所以刑事(賠給國家)+民事(你們實拿)3~6萬,但是你要跟他耗1年以上,如果你不了解刑事和民事訴訟,請律師反而虧錢3. 對方一定會咬住你們肇事7成這塊,所以和解這塊不好談,你要有心理準備,最差就是走提告這條但是這是兩敗俱傷的路(他賠多,你拿少)
小胖鈴 wrote:大家好,媽媽在三個月...(恕刪) 人有受傷先去驗傷出甲種證明,案發半年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以刑附民就對了。一成過失檢方就會起訴對方的,轉到法官去調解庭就可以知道對方保險公司出多少賠你,滿意再撤告。問東問西不如在調解庭問對方保險公司還有事主(刑事庭事主及或律師會出庭的,保險公司怕刑事通常不會被委任)。不會寫訴狀可以請教各地法院的輔導員(免費),或請律師執筆再親自或委任遞狀(一狀5000元上下,請律師出庭6萬以上)。民事看這裡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5991379
戀夏524 wrote:很討厭以刑逼民的說法,難道您的家人沒有開車的,不過樓主大人被撞到後車牌應該不是肇事主因了 會以撞到何處判斷是否肇事主因的人,匹夫當真懷疑這些人的物理程度有達國中水準嗎?已經看過數次,真是令人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