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驗傷單,似乎應該申請甲式

樓主的保險觀念~還很古早.~
買保險就是要省事~~如果是我..我也會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出險..已經是最大的誠意了.~!! 比起第三責任沒保的..好太多了~

以前我被撞..也是對方保險員出面處理到好.~~~!! 我也沒跟對方連絡~~
理賠審核須要時間~~那一家保險公司都一樣~~
但大部份人都太急了~等不了.。就覺得對方不理你~
其實不是.是還在保險公司跑流程.~
dsilver wrote: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已經」把車損+醫療單據都理賠到我戶頭了
原本我是覺得做人留一線不要獅子大開口,但是對方全罩責,撞了人就扔給保險公司,每次都是我主動聯絡,資料自己申請(因為我的保險公司沒事幹,我零肇責我的保險公司不用理賠,所以申請資料我就自己上網填寫),我實在很想教訓他
有沒有什麼辦法修理肇事者呢? (恕刪)


保險在這次事件已經充分發揮該有的功能, 事主可以省事, 受害者也得到應有的賠償

錢也拿了, 不曉得樓主要教訓啥?!

又不是肇事後完全不作為, 等著你去討債
想要"教訓"他
只能去告"過失傷害"
這樣調解會對方一定態度很好 該給的一定會給(當然不能獅子大開口) 讓你撤銷告訴
我也很好奇,我開車,該買的保險都有買,
如果遇到像樓主這樣,不是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嗎?
要不然買保險做甚麼?不就是為了省事嗎?
難道還要照3餐問候嗎?問候你有意義嗎?
賠錢不是保險公司會處理嗎?難道還想從我身上多拿錢?
Grenx wrote:
有簽和解了吧,不然保險公司根本不可能付款


如果是保險公司出險,付款方是保險公司,沒簽和解書,保險公司是不會付款的...

那請問如果賠償金額不多(小傷皮肉傷加些微財損),保險員建議賠償方不要出險,

自己出錢私下和解,請問這種私下和解,付款方是私人,但保險員也堅持先簽和解書再匯款?

這樣也是合理嗎? 還請瞭解的朋友指教... 謝謝
當對方要你跟保險玩的時候
直接過失傷害告下去 你會發現對方像換了個人一樣
而且過失傷害基本就五萬起跳...十萬內都不算過分

保險是保他的,求償是你跟他求償
除非對方覺得背刑責沒關係
dsilver wrote:
如果要去,對方保險已經理賠財損與醫療單據了,我還可以主張什麼來要求對方賠償嗎?

有受傷對吧
你可以跟對方求償因為受傷造成的不便
心情因此不爽 生活不便
由此產生的成本

簡單的說就是開一個讓你覺得可以撫平心理身體創傷的金額

保險當然不賠,這時候就要看車主要不要自己貼錢
告過失傷害最好的時間點是一開始,其次是現在
本大爺 wrote:
有受傷對吧你可以跟對(恕刪)

通常賠償 已經給付的
就算提告 傷害
也是很難有罪責 (除非是重大傷害 導致殘疾以上)
賠償在法院方 往往被當作已經善盡加害者義務的作為
dgame wrote:
通常賠償 已經給付的
就算提告 傷害
也是很難有罪責 (除非是重大傷害 導致殘疾以上)
賠償在法院方 往往被當作已經善盡加害者義務的作為

不要騙原po

金額談不攏沒和解的
至少會有緩刑,連緩起訴都不會有機會
而且緩刑還是少的,易科罰金居多
要是對方願意繳錢給國庫當然最好
本大爺 wrote:
金額談不攏沒和解的(恕刪)

版主已經拿到賠償金了
這部分 除非不包含 醫療的保險金
如果已包含 那麼和解金就會被視作已經付出

台灣的法院 除非有重大的傷亡
不然 醫療費用幾乎都是實報實銷
你去要求心理賠償 幾乎是要10 塊給1 塊

如果是 無法工作的必要休息給付
也應該可以跟對方保險公司要求
如果沒要求 就不會給付

我不知道所謂金額談不攏是甚麼狀況
因為 金額談不攏 版主就不應該收下對方保險公司任何賠償
保險公司的賠償一定是package 好的

如果拿到錢 不管是保險公司 或者是個人
應該都會要求你簽結和解書
我是沒遇過沒簽結和解書 保險公司還肯給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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