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把檢舉期限從三個月改成七天(事實上我覺得是六天)結果迎來報復性檢舉量大增,這次呢?(因為怕影片過期,一個禮拜至少都要存檔檢舉一到兩次,結果更認真檢舉)檢舉達上限,要打110叫警察來嗎? 警察會不會更累?明知不可能推行的政策,卻這樣宣傳,勸導大家少點違規,讓警察輕鬆一點不行嗎?這樣的議員,這樣的政見,只會製造民眾對立,內耗。交通規則哪裡不合理,去要求交通部跟立委修正呀。交通設施哪裡不合理,不方便,去要求交通局改善啊。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檢舉案件過多的話,警...(恕刪) 你要考慮到人員編製,人員進用有沒有這麼多坑可以塞再來縣市人事經費怎麼編警員退休後財政能不能負擔不是想要增加人就給你人不然就不是每年給你人事精簡或每年人事還要調查各機關人員需求時各機關早就跟你報好報滿了考人事進來,你就知道多機歪了
所以應該調高罰款,用罰款聘請更多警力,以達到減少違規目的,現在都已經2020了,為什麼違規魔人還是振振有詞?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檢舉案件過多的話,警察也要投入相對的資源.這樣會不會讓警察服務人民的時間相對變少了?不知因為檢舉案件都要警察親自處理不能找工讀生,真的有些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