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後面你絕對會後悔...
時間浪費到你會懷疑人生...
我老婆遇到一件零肇責的事故,
阿婆來撞車結果受傷,
對方一直想要賠償,
結果去了一次事故調查委員會,兩次警局(包含一次偵訊),跟一次法院,
最後一次調解委員會(包含在法院的行程),後面終於結束了。
搞了大概4個月吧,中間我老婆提心吊膽會不會被抓去關之類的。
這中間請了幾次假?
最後雖然我們無責,我還是包了6000塊給阿婆,因為也看他們家也不好過就是了,
當作點好事。
中間我們的業務員一直想幫我們爭取權益,也一直跟我們說不要出險也不要給錢,
但是我們夫妻倆只想打他一頓...
所以樓主有興趣了解整個法院運作的流程的話,我可以介紹這個業務給你。
個人積分:10492分
文章編號:78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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