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撞,後續該怎麼處理

冷杉 wrote:
和解 必須在報案的派(恕刪)

我笑了 你去派出所簽87張也不算什麼數
派出所不是讓你什麼和解調解搓湯圓的地方
ab610518 wrote:
甚至有自殺念頭


開眼界了
一開始看文章我還滿認真的

看到中段 直覺反應去看樓主發言記錄

看完覺得樓主文以後都可以跳過
先來卡個位置

車禍害的樓主吃不下薯條

導致想自殺的念頭

這是何其嚴重的事情阿

要對方賠個500~1000萬也是合情合理

千萬不要和解跟對方告到底

跑法院過程如果身心靈受到傷害

記得一併上訴喔
ab610518 wrote:
不願意的事情發生了,(恕刪)


遇上車禍,如果易受驚嚇的體質是有可能會封閉自己
不過,通常不會有開朗個性。
一般人通常不會很久,一個禮拜左右就會消失
如果你在意對方賠的金額,這倒是可以試試看,雖然精神賠償真的很難、很難判賠
如果你在意自己的精神狀況,那對方賠多少改變不了現況,你需要學著讓自己的心靈更強壯才是。
因為車禍 造成失眠 焦慮 憂鬱 出門騎車被載害怕騎太快 轉彎要慢一點 坐車時整個用外套包住頭
這些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那種心情跟煎熬我們是不懂的 如果你的身邊周遭有這類的親朋好友
相信你們就可以親眼見到 而會有自殺念頭是因為後續還有許事情
我們也沒有要獅子大開口 只是覺得為何這樣被撞 我們還要自己付修理車的費用
(只因為我們自己沒保車碰車?)
對方閃紅燈 我方閃黃燈 依照路權 閃紅燈是要先停再開 閃黃燈要減速
而且警察問筆錄時 對方還說根本不知道閃紅燈要先停再開
初判表是寫對方7成 我方3成
出車禍誰都會,只是車損也沒人受傷死亡,保險處理好就可以了,
一直放不下心,在糾結什麼呢? 全台灣每天都不知道出幾十次事故,那不就一堆人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一對夫妻到動物園,看到了大狒狒時,妻:真奇怪,愈難看的動物愈多人看。夫:不要叫這麼大聲,大家都在看妳
ab610518 wrote:
不願意的事情發生了,(恕刪)


笑死了大熱天食慾不振還要人家賠你...lol 天氣熱每個都嘛宅在家你還能歸咎到車禍導致心理不正常嗎? 真夠妙的!
每個人開車肇事都說是自己被撞...........

車體險要保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冷杉 wrote:
和解 必須在報案的派...(恕刪)


誰跟你說要去派出所和解才算數?
警察都忙死了,誰理你要不要和解
只有雙方有和解書且各自簽名畫押
和解就生效,跟派出所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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