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鄰居確認一下,並和他先溝通一下因為是鄰居,所以採這樣的方式看可不可行如果他真的願意付錢並立切結書那先不要報出險,直接給修車廠估價用不是保險付費的方式而是自費的方式估價看大概修多少看鄰居接不接受這個維修價如果鄰居接受的話,那就不用報出險,修車完直接向鄰居拿錢付錢如果鄰居不接受這個維修估價價錢的話,那才報出險以保險處理先跟鄰居說明,以保險出險的維修價格會比你自費的維修價格多上好多因為出險價格都比較貴的自費維修會便宜很多這樣一來可以替鄰居省錢,二來也不用報出險,怕限定駕駛的問題
樓主要小心保險公司的一個話術......很久以前有個案例..車子是限定駕駛..車子借朋友開出去..雖然是停車格被撞..保險公司說法是朋友把車停到那裏..才導致被撞..限定駕駛不理賠!至於你的情形..是朋友已經歸還車子..停在住家附近被撞..應該已經終止車子借朋友的關係!(等待熟悉保險的人解答)唯一方法就是...只跟保險公司說報案處理的是代理人(車主沒空)..其他都別說..話說多會出錯!PS..限定駕駛不就是為了不借車給朋友..拿來當藉口嗎?既然車子會借給朋友..為何要保限定駕駛?才省幾百塊!
林朝洋 wrote:如果他真的願意付錢並立切結書那先不要報出險,直接給修車廠估價 千萬留意! 只要雙方立下切結書, 產險公司會視作雙方已私下和解, 被保險人放棄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權益.幾乎車險條款裡都會寫明這段 : 只要私下和解, 產險公司就不再接受理賠申請. 說白話一點就是你們雙方自己喬好了, 我不管啦!只要切結書一立, 就沒有事後反悔向產險公司申請出險的權利了, 千萬留意!
樓主的車輛會出借給朋友駕駛,基本上保第三方責任險:1:最好不要限定駕駛。〈寧可多花一點錢處理保險,而非等事故後再煩惱且傷感情。〉2:請增加免追償。〈車輛出借,只要我方有肇責,保險公司會向駕駛人〈朋友〉求償的。3:超額險。〈理賠第三方財損及車損。自身保險不足時,超額可啟動理賠〉我會灌輸兒子觀念,車借人〈例如應酬喝酒、外出旅遊疲勞需朋友代駕,朋友可放心駕駛,因保險充足轉嫁其萬一發生車禍的風險〉若哪日需要用車而向他人借〈好友都會借〉也不能隨便亂借,要問清楚保險,若無第三方責險和免追償,寧可避開風險,以免彩色人生變黑白,有錢能解決的事都不是問題,無錢解決就傷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