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更新:老翁家屬發文指責「為什麼沒有閃過」死亡車禍北市19歲騎士與女友分騎兩輛車回家女友先閃開過馬路90歲翁下一秒男子撞上老翁亡

南無水蜜桃 wrote:
“”在過事發路口時同向車道為綠燈,卻發現老翁想違規從右側橫越馬路“”
根據騎士自訴
老翁是違規
但騎士在路口未減速
不可能無肇責
只能說老翁挑錯人


法規不要只看一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四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二、行近 "未設行車管制號誌" 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還有應注意這條也是: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才有過失責任
Sagrado
eeone2019 wrote:
老翁應該是想將殘餘價(恕刪)

90歲的老人家闖紅燈,可能的原因有很多。畢竟是90歲了。
之前看過一篇報導,年長的人腦部退化,有些老人家除了視覺退化,也會有知覺認知上的問題。
這邊就引用你不道德的回應,來回覆。

不過我猜你家可能沒有老人,或是不知道老人家的身體狀況其實真的不少。
等你老了就知道了。
systemctl wrote:
我覺得是跟車的關係,(恕刪)

突然發生的,可能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不是突然,還有比較長的時間差,我是前車的話,我會打方向燈提醒後車注意。
沒超速的前提下,過綠燈路口,為何需要減速??
systemctl wrote:
不過機車騎士應該很難善了,住在那附近的住戶非富既貴...


除非這老人還有什麼產值

不然法院也不會判賠太多
老人雖然違規 但看起來也在行人穿越道附近

然後比較近的騎士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煞停

騎在後面的事主 反而可以追上去把人撞死...

這跟兩輪四輪無關 明顯是這人駕駛有問題吧...
kayusumi wrote:
沒超速的前提下,過綠燈路口,為何需要減速??


演給監視器看啊

台灣交通相關案件就是這麼虛偽:演一下我真的有在注意路況也盡量避免,但因對方突然動作導致我反應不急
我認為有兩種法律應該修改和制訂
一、走路的並非永遠最大,誰違規誰就該替自己的行為負責,哪怕已經死亡
二、80歲以上老人不能開車、85歲以上不能獨自外出、必須有人陪伴
當然我知道基於「假道德」與選舉考量,政府不可能這麼做,就跟安樂死一樣
 
雙方都肇責,因為90歲老人死了,活著的年輕人就該承擔100%責任?
老人闖紅燈、沒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老人沒錯嗎?
只因死了就不用追究責任,那對活著的人公平嗎?
他們才19歲,就因為倒楣遇上三寶賠了一生?
這樣判決正義嗎?到底誰才是真的受害者!
 
因為老人而發生的交通憾事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遇上一次就活該倒楣一輩子,難道就沒有辦法改變一下?
EnglishVeryFAQ wrote:
90歲的老人家闖紅燈,可能的原因有很多。畢竟是90歲了。
之前看過一篇報導,年長的人腦部退化,有些老人家除了視覺退化,也會有知覺認知上的問題。
這邊就引用你不道德的回應,來回覆。

不過我猜你家可能沒有老人,或是不知道老人家的身體狀況其實真的不少。
等你老了就知道了。


是這樣沒錯,我家也曾經有過兩個89歲老人,反應較慢,不過您的說法就像是:因為身體有xxx問題所以可以減刑一樣。或許我這人比較無情吧,家人違規我也不會替他們打抱不平,我是不孝子啊
這裡是01.這種機車話題有甚麼好討論的
機車沒有防禦駕駛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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