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weiwei818 wrote:所以我有說警方直接〝(恕刪) 記得上一台車被後方車子撞到保桿都凹進去.找警察來後,警察跟我講了說,你找車禍鑑定也要花錢,後來想想老車了,就認了.如果你真的找警察正式報案,筆錄應該是很重要的.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如果你真的找警察正式報案,筆錄應該是很重要的. (恕刪) 我自己遇過一起事故,筆錄也做了,但最後初判表上面還是寫無法判斷肇事原因因為其中一方有人說謊,但事證卻不支持這則謊言最後警方也不想淌這混水,直接在初判表上面寫雙方供述差距過大,無法判斷肇事原因拖完六個月後不了了之.然後我很學校的隔年的強制險被漲保費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真奇怪,我滿一年的車...(恕刪) 好像是這樣的。這幾年保十幾年的舊車,賠別人的保好保滿4千多。但車體險好像只五萬八萬的,印象就要五千。這兩年換車後,還有近80的價值,別人的也保好保滿再加一些其他的和丙式,保費也13000有找。
iamweiwei818 wrote:現場警察有找雙方談話(恕刪) 根據今年陪親友去交通事故鑑定會過程不到10分鐘而且那個主席很強勢口氣 問當事人有沒要補充的沒有就結束了如果有影片 他們也是調快被綠在那裏放根本沒有機會就解釋他們判決的依據 也是只用當然的口供+現場圖+影片做腦補的動作如果沒有確切證據 就用帝王條款打發不過做鑑定 可以看到對方的筆錄內容如果日後不幸要開庭 也可以用他的筆錄內容 看有沒有可以反擊的地方所以在台北市做交通事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