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1216 wrote:沒有重罰這麼可能嚇阻(恕刪) 沒收二等親財產?你有沒有學過 遺產與贈與稅法…二等親是什麼概念你懂嗎?直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都叫二等親。所以 你兄弟姐妹 酒駕 你覺得你應該要幫他扛就對了?
各位義憤填膺, 我也是。But酒駕 就判死刑~真的就過頭了,殺人都不見得唯一死刑。我倒覺得 先至少關個7天(監獄人滿為患,關久也不符合效果),等家屬知道了, 再執行鞭刑, 帶回家自己趴在床上躺個1個月,反省反省。立委🐷公們, 做點事情吧!只會喊喊零容忍,
飛來狐2015 wrote:各位義憤填膺, 我也(恕刪) 酒駕致死 應屬故意殺人罪 是判死刑沒錯。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至於法官要不要認為他有教化之可能 從死刑變無期 就是法官的責任了。也許 他酒駕是因為有 人逼他喝酒,不喝殺他全家,他不得不喝,喝完要開車 也是因為有人逼他開,不開殺他全家,不得不開。或是酒後開車是為國為黨,功在黨國!功不可沒。法官會依每個人的情況,去增減刑的~~~現在的情況 就是 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判罰12萬元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