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廢的每一天 wrote:天天要去中醫那裡扎針治療的,到現在已經快進入第三周了,腳還是會疼痛~~ 計程車司機犯錯本該賠償,不過您那上面那段話,加上修車殼與一點點剎車,又用新帳號上來發言,匹夫猜測應該是獅子大開口不成吧?針灸沒天天針的啦~蔣經國的御醫匹夫去給他針過, 一次就好, 針21天痛不能好還針,當人沒看過中醫
cv31707 wrote:我是大力支持不只強制險,第三責任險都要強制保,不然路上一堆三寶都沒在保險的 財損其實還好 自己有車體險比較重要 還省得在那受對方第三責任險擺佈人身傷亡至少有強制險 多少有點幫助人永遠都比物重要 所以國家才會立法強制第三責任險(人身)而不是第三責任險(財損)還是你就是那種沒車體險所以才希望別人最好有第三責任險可以賠償你?
廢廢的每一天 wrote:先生月初騎車載著孩子(恕刪) 遇到這種無賴真的沒法度,除非你有保車體險但普通白牌機車保車體險的幾乎沒有頂多新車保個1~2年後面就沒保了看小黃撞到妳先生當下反應就知道,他就準備擺爛了吃定你不會告,告了他也沒差,反正2手一攤沒錢跑車領現金,身上無財產政府也拿他沒轍...
JasonStock wrote:這就是一般機車比較吃虧的地方了!汽車都可以保車體險, 一般白牌機車幾乎沒得保, 真的要保應該也不便宜! 我有 (加) 保,因為上過法院, 見過爛法官的嘴臉, 未來不太想賭 "希望能碰到好法官" 的運氣,我汽車 / 機車 一律保好保滿 !!( 機車記得一年大概是 1100, 大概)用自己賺的錢保護自己 最實在, 不用指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