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並揪出「舉報人」是台灣社會的下一步

最好以後都電子執法
沒有模糊空間
沒有爭議
一病不起 wrote:
都想弄死對方。

認同 !!!

違規的,爽爽地停,爽爽地開,都不用管別人的,

早晚有人被他弄死,

那我還不送他一波,出幾張紅單爽他一下怎麼行,



隔壁樓有人不願撞上違規的大媽,急停後,被後車撞,

雖是後車 100 % 錯,但前車一定得浪費 2 ~ 3 天來處理這件事了,

看著大媽爽爽地離去,車主後悔了,

我從不做後悔的事,看到大媽紅燈越線、跨雙黃,必檢舉。

頭髮電得澎澎的,再加送一張未戴安全帽。
這理論也蠻有趣的
好好的人不當要去當韭菜被收割
那又能怎麼辦呢
沒有那麼多韭菜亂亂跑的話又怎會有這麼多割韭菜的人呢
是吧~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一病不起 wrote:
凡事太過,緣分勢必早(恕刪)

不要違規不就沒事了?
每個動作都有成本,求個方便被開張單也是一種成本
其實台灣新聞台才是撕裂這社會的禍首,以前沒有新聞台一些小事也不會被全台灣人看到,大家還不是這樣過日子,現在芝麻綠豆蒜的小事也要報也要來個行車記錄或監視畫面,然後小事搞的好像殺人搶劫一般,讓全台灣的的人跟著一起憤怒,自然而然就變成全民公敵一般,人人來拍攝人人來當記者人人當檢舉魔人

大家不覺得台灣新聞實在沒啥好需要關注的嗎?
政府編預算養網軍圍事帶風向,已是普天下皆知的醜聞;如果把交通檢舉業務外包給特定組織,也是完全合理的推論;

要靠外包抓交通違規充實國庫太簡單了,例如一條雙黃線狹路,路邊隨便一輛車暫停,所有經過的車輛都會壓到雙黃線可被處以600~1800元罰金,這是完全合法的搜括人民血汗錢.....。

可悲的是,台灣人被拔鵝毛拔得血淋淋,還有一群自居"正義"的魔人為這種"不公不義"的苛捐說話。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明明就台灣人多違規的智障也多了
政府長期姑息養奸,結果造就一堆死刁民
加上人民素質低落,劣幣逐良幣
反正檢舉罰款也不痛不癢,爛命一條而已
你說違規的人是不是犯賤啊,不是在說你哦
一病不起 wrote:
台灣人其實是極「富有人情味」

就是因為許多人利用這"富有人情味"這點
所以都會想
我只是稍微一下
沒有關係
但凡事都有個極限在

阿 丹 wrote:
凡事太過都終將遭「逆襲」

而如今有這麼多人在檢舉
這不就是樓主說的"逆襲"嗎?
我自首
我昨天上網檢舉了一個路口左轉不打方向燈的人

在此恭喜樓主成功揪出一個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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