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受傷就是走民事,民事要自行提告也就是要自行寫狀紙(網上有範本),提告要先繳訴訟費(小額是一千塊),你贏了訴訟費可由對方負擔,中途和解可以退回三分之二,像這種十萬塊以下的就是小額訴訟,通常上調解時都會解決.
基本上走法院就是看誰的時間多,基本上要拿的到賠償的就是都要有單據但不一定全部都拿的到.
提告那一方準備好所有的維修單據,你搭公車搭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怎樣的也請也提出單據(但會不會拿的到就要看法官).
幾年前被併排停車開車門撞到人沒事,車子修了幾千塊,肇事方不願賠叫我走法院,我不讓對方失望就提告了.
上調解時對方堅持不賠於是就馬上開庭,我該有的單據發票照片都有也沒浮報任何費用,開庭我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要說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甚麼東西都要被害人證明,對方懷疑我維修時開的發票收據是我跟車行有勾結浮報金額,法官就要我去證明叫我請該車行上法庭來證明(我有去詢問對方當然不願意),最後我記得開了四次還五次庭花了一年多對方受不了才和解.
我最後拿回所有的維修費用包含訴訟費全部(三分之一也跟對方要),我損失去開庭請假的薪水遠超過我維修費用,不過就是爭一口氣,也讓我學了到很多.
基本上小額訴訟通常是很快就解決了,可是遇到這個法官可能是不想寫判決書一直要我們和解,對方硬我也不甘示弱所以搞了很久,所以上法院遇到的法官也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的時間多能配合開庭時間加上想爭一口氣就提告吧,真的可以學到很多經驗,提告是你的權益很多人就是嫌麻煩所以不提告才會有一堆這種皮的人.
最後我只能說保險保好保滿才是重點,汽車一律保車體險+第三責任險,機車老車也是要保第三責任險.
我機車紅線違停(停在紅線外,沒妨礙交通),
對方4輪汽車,
對方倒車,沒注意到我的車,就撞倒,
對方剛開始說的很好聽,他會負責,但一聽維修要1萬多,他馬上反口不賠,要我告上法院,
我就真的上法院告他,
對方一口認定我紅線違停也須負賠償責任,還列維修單,要我賠償他的車損,法官是直接駁回他的提告,
法官說,違停可以檢舉,但不能撞,要是違停都能撞,路上一堆違停他不就都能到處撞。
所以對方是全責,
當然跑法院流程落落長,我已經先行修好我的車,故只能索賠金額,不能要求回復原狀,
索賠金額就要算折舊率,實際上拿到的錢很少很少~"~
給您參考
不過樓主是新車,應該沒折舊率問題,只有要跑很多次流程的問題。
至於,上法院之後,違停有沒有補開紅單,嗯~~~~沒有
還有白牌以下老機車,賠對方的險有得保,但賠自己車的險,嗯...有問過,每年保費很高,但實際能領到的賠償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