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球球 wrote:
一碼歸一碼啦雖然對方...(恕刪)


重點是那個影片流量再增加個10萬不是問題,感謝幫忙加便當錢
明天會更好der wrote:
重點是那個影片流量再增加個10萬不是問題,感謝幫忙加便當錢

看完記得檢舉影片。
雖然對方酒駕固然犯法不應上路,但警方沒驗出酒駕前,機車方處理事故的脫序行為非常不可取,這是大家在討論的點.
llebrassus wrote:
有人說酒駕不犯法嗎?(恕刪)


你的想法我一樣,如果今天是一台428或c300,我看他還踹不踹
bluert0610 wrote:
你的想法我一樣,如果(恕刪)

有機會喔= =重機車主坐駕GTR
他那台重機其實也不便宜
當然有錢的還大有人在啦
IG搜一下kazafyen就有了
我覺得台灣根本不應該賣菸跟酒

付出的社會成本太高了
golihi wrote:
我懷疑你是這機車騎士(恕刪)


+1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台灣的法官案例是,
對方酒駕有酒駕的罰則,
不代表另外一方就可以無限上綱,
就像闖紅燈被撞,
闖紅燈是違規沒錯,不代表你可撞上無責
酒駕無事故就罰鍰.吊扣駕照而已.....
跟紅燈右轉.違規停車處以罰鍰一樣....有什麼不同嗎?
還是新北市在硬漢市長的帶領下..
街頭發生交通事故就可以打.砸.搶?
(讓我學一下網紅的牽拖功力..市長~)
師到不行 wrote:
樓主這種說詞和騎士一模一樣
該不會是騎士本人或派來帶風向的吧?





樓主,你下次開車上路看到死刑犯,直接開車把他撞死,反正他就是該死!

看看你也會不會順便被判死刑,罪名:蓄意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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