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應該有法律來規範汽車玻璃的透光率嗎 ? (或隔熱紙的透光率)

瓊斯 wrote:
其實「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二十五項「安全玻璃」的條文中是有針對透光率規範的,只是從來沒抓過.....

8樓s大有回過,這是出廠新車的檢測標準。有執行不是沒有。
新車基本上都符合規定的,到使用者手上,檢驗的規定就如我說的:
在車輛兩側正方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則。
只有原則沒有數據標準,檢驗員說了算!
台灣的視力領先全球
很多駕駛都說自己貼透光度30以下的隔熱紙都還看得很清楚呢!

台灣有相關法律規定
但...
台灣法規嚴,執法鬆散也不是新聞了
阿哲啊 wrote:
台灣法規嚴,執法鬆散也不是新聞了

在車輛兩側正方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則。
這算....很嚴
如果能研究一種科技執法產品,就是打出一道不可見光,不影響駕駛人,通過反射回來的量測得透光率是多少,只要低於50%以下(國家規定是要70%以上的),就自動拍照,不過不會開罰單,而是要車主至監理所驗車,監理所那邊有專業驗透光率的儀器,所有驗證的過程要有數字記錄及錄影,稽核員會抽查,抓到檢驗不實,以公務人員處罰條例懲處

不知道這樣,大家能不能接受?
我愛01
Jack 你好棒 wrote:
支持一下,不然一堆遠(恕刪)


大哥你不說我還真的想不透原來還有這個原因!

我在泰國工作,一堆遠光狗在市區也開遠光燈。
經您那麼一說,泰國還真的貼紙貼很黑。畢竟太陽接近直射,而且又毒又辣。

預防犯罪我覺得對我來說沒太大的意義,但影響別人安全駕駛就是該死......
aloke wrote:
剛剛看到丹龍網頁上有...(恕刪)

應該要70趴
正前方以不妨礙行駛,側邊以能透視是基本原則,在任何車輛都一樣
聽說這是以前,為了能抓逃犯,避免警察傷亡時訂的法律
這其實也有道理,監視器要能看清楚駕駛是誰
讓警察了解車內情形
讓消防救難知道車禍時的車內狀況
算是利大於弊
或是該問:你不讓人看,是要掩飾甚麼?
ghoti wrote:
如果能研究一種科技執法產品,就是打出一道不可見光,不影響駕駛人,通過反射回來的量測得透光率是多少,只要低於50%以下(國家規定是要70%以上的),就自動拍照,不過不會開罰單,而是要車主至監理所驗車

就訂好標準,驗車依標準檢驗就好了,為何還要研究什麽科技產品?
認真覺得需要

因為我家在鄉下地方 很常看到一堆車前檔暗得跟什麼一樣

一個個都給我開遠光燈+霧燈...

對其它用路人只有危險
257287 wrote:
這點我不認同 如果一(恕刪)

台灣是最安全的國家,車上只有一個女性是在怕什麼?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