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nghsin2532 wrote:
購買保險最好追加一條律師費,萬一事故遇到爛人在那邊五四三不講理的,請專業人士應付,自己可以省事許多
以前不知道有這個都沒買

kirito81317 wrote:這件事情可有文書記錄並有雙方簽名?
在調解委員會時櫃檯要求出示行照駕照,他說他車賣掉了沒有行照,
當時全場的人一片尷尬,問他那總有收據或者什麼證明吧?
他理直氣壯地說沒有,因為他是以車換車
kirito81317 wrote:中華民國民法
他說他修車要14萬元,但他車賣掉了,而且他根本沒修車,只是估價而已。
(沒錯,你沒看錯,他沒修,調解委員也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