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能檢舉,以後騎機車要注意

機車鑽習慣了,有黃虛線,就左側超車吧。
taiwanprofessor wrote:
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檢舉魔人,搞的太超過

不干檢舉魔人的事,沒有這種不切實際的法規及失當的交通政策哪會有這種誇張的檢舉案。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既然每次出來抗議都小貓兩三隻,那就只好用罰單提醒你們這群奴民下回記得站出來了挖鼻孔


真的每次抗議真的出來的人真少

只愛在網路上打嘴砲,也不親自付出行動,政府當然認為大家都同意這樣做,塞爆凱道都不一定有回應了,像上次兩輪的抗議到場的好像只有幾百人?

要上班賺錢不能請假?被開罰單都可以抵半天薪水了,只能說自作自受自己選的,又或是大部分人根本沒差,因為沒被檢舉過的人或許遠大於被檢舉過的人

通常酒駕幾次也不一定被抓,違規也相同道理,所以排除被檢舉達魔無理檢舉的,常被檢舉的不想想自己平常到底是多少違規?(指影響到他人之違規)
條子不開的

只要道路駕駛人檢舉至監理站
也許行車糾紛
也許心理變態
行車記錄器發達!不檢舉對不起自己
等等粉多理由
馬上開出臨時檢驗單
全車去驗一驗
檢驗某項目順便全車驗一驗

交通部放任這種檢舉制度

可以合法賣改裝部品
一裝上改裝部品馬上違法這種畸型法規

理由是限賽道使用



有人說不違規不就沒事
但有些灰色地帶
條子連開都懶得開

檢舉人當成樂趣一樣
上班沿路不知道掃過幾台汽車了
嗯,不然機車要怎麼騎
鑽車跟車中間嗎?
could5566 wrote:
是違規就該摸摸鼻子繳(恕刪)


罰的好啊
本來就不能這樣騎車了
二輪大爺撞到又來靠夭沒讓他過
積非成是就是現在的台灣啦
違規沒在抓不代表是對的
懂???
esel wrote:
到現在19樓竟然沒看到Mobile01標準回覆 [只要不違規怎麼會有罰單]



我正要講...哈哈哈哈
講實在的啦都要自己遇到過奇怪的標線、燈號、和相衝突的法條
才會乖乖收起這句聽起來合理
但是背後隱藏的許多問題的話
感覺檢舉這種違規行為,有點病態了⋯
could5566 wrote:
是違規就該摸摸鼻子繳(恕刪)


檢舉魔人越來越猖狂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