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returngood wrote:
路325號
台灣道路法規,一般道路龜車確實無法可罰。
有些檢舉魔人在單線道速限50~60,還會刻意龜速20~30擋道,擋到讓人不要不要,讓人違規超車就刻意舉發。
這已經有越來越誇張的檢舉亂象,無法可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PAHciQPs4
上次還有上新聞,檢舉人自己也違規,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也被檢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wb2SsWOYQ
本位主義嚴重!
跟高速公路定速速限龜內線道,旁邊中外線都沒甚麼車也賴著不動,自私的用路行為一致。
只有自爽就是最爽,01還有發起占用高速內線道活動,一人戰整樓,恰如大陸用語完刷三觀。
都想跟他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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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999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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