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12345 wrote:耀揚哥 wrote:有花錢去鑑定委員會,但法院判後面4台車沒保持安全距離,肇責全都在後面4台,最前那台不用賠 ,傻眼了= =連環撞一般是,後車賠前車,最前車賠最後車,(你友人最後那部) 最前車要賠最後車??請問 你這邏輯 與 法院判例 何來???.就個人認知除非 有 "明確事證"能證明 第一台車 於行駛中 "無故"煞停.....否則 後車都是 "未保持安全距離",而需負擔肇責
樓主完全沒肇責,開車好好平白被撞,真的有肇責的應該是對向兩輛機車擦撞,樓主純粹是前面肇事的受害者,後續有甚麼事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影片是公開放映的,樓主三字經國罵都出來了,最好還是消音處理一下,免得被檢舉下架。這起事件跟天雨路滑沒有關係,肇事機車這樣隨意切換車道,風和日麗造樣會出事,只是看誰倒楣...
無法想像 為什麼人會跳車被機車拉著走。樓主是被對向車撞到,無責,所以樓主如果出車體險,保險公司會負責向機車車主要。對方來告,應該會被檢查官打槍。(第三責任險會不會賠?這我就沒經驗,我公司的貨車出事都是擦撞到對方,第三責任險都會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