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呆徐 wrote:
我認為都有責任政府也(恕刪)

違停沒有辦法~有效解決~
(不是不能解決~要不要解決而已~)
機車又多數~騎在外側~
(是以前宣導機車靠右邊騎~造成習慣?)
(是禁行機車~導致機車不得不靠右邊騎?)
(是汽車速度快~有些機車也不敢騎在內線?或是有些老人家也不敢騎快~只能龜在外側?)
(是汽車多數可以左轉~機車多數不能左轉~如遇左轉道~又要切出~)
(這就又跟騎在右邊~但是又遇違停~狀況一樣了~)
...
很多因素~路上到處都是死亡交叉~(所以這種事~以後還是會發生的~)
但是我始終堅信~強力解決違停的問題~
至少這種事故~絕對會少很多~(交通也會順暢很多~)
解決違停~這是非常單純的問題~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成效立現~要做不做而已~
(算民粹考量好了~不要一下逼那些違停者太緊~)
(每個年度~違停1次本來罰多少照舊~第二次罰2倍~第三次罰4倍~第四次罰8倍~)
(第五次直接公共危險罪起訴~)
(喜歡違停者~隨便你~不管是被取締~還是被檢舉~反正每年你只能違停4次~)
(如果你不怕被起訴的話~繼續違停沒關係~)
我還去查了一下~
刑法
第 185 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違停是不是公共危險?
nick667 wrote:
全台一堆 介壽堂 中山堂.. 其實都可以推倒改建 停車場.
別在蓋啥 紀念館 沒人去..
民粹黨執政時全台建的垃圾館、蚊子館更多更新,且舉債花費更高,也沒人要去...
要不要一起推倒改建停車場...
,還是又是雙標黨一個...邏輯混亂的政治垃圾人到處都有...

曉得 wrote:
如果有道歉和解,
有機會判六個月以下,
還可以易科罰金。
否認硬抝沒有獲得法官青睞,
賭輸屁股洗乾淨,
準備吃牢飯。
他們那類族群的人不怕坐牢,只怕要拿錢出來賠償。
判刑定讞坐牢又怎樣??求仁得仁,各取所需...
人家快樂得不得了,有甚麼好道歉和解的...
1年2個月,做個8個月就可假釋出獄,還趕得上明年元旦煙火...
他們的邏輯思考不要用平常人來判別。
在台灣開車騎車自己要特別注意小心那些職業駕駛族群的人....(砂石車&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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