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坐閨密機車遭撞爆頭亡 違停的運將有罪要坐牢

發生車禍後,

這個地點,中和中正路872號一樣違停氾濫,

計程車還是違停,讓橘五公車很難進站,

我也持續天天檢舉,

四輪違停就是馬路的機車族間接殺手,

我天天檢舉救自己。
白垃圾民代都進垃圾車,尤其台中那一個江。
曉得 wrote:
女大生坐閨密機車遭撞...(恕刪)

馬路上違規停車的一大堆,看著看著都早就習慣了,騎機車後面比前面還要危險,大部分時間都在看後面有沒有車。
曉得 wrote:
女大生坐閨密機車遭撞(恕刪)

汽車違規停車 害死人
只要關1年
曉得 wrote:
閃避該處時,不慎被大貨車擦撞

違規停車....有錯.
但閃避時(若有跨車道),也應該注意後方...
我認為都有責任

政府也有責任,一直持續打壓機車族(禁行機車)

導致騎士只能在外側,偏偏外側都一堆違停

都是環環相扣的....最根本原因還是"禁行機車"
違停然後引起一連串後續的事故,該違停車雖無最終事件的犯意,不過當然有因果關係。這是道路上的「蝴蝶效應」。本案法官的見解吾人表示認同。勿以惡小而為之,有許多你當初沒想到的事,最後還是和你有關聯
台灣政府還需要改進..

與其蓋一堆 垃圾館 蚊子館,

不如多蓋 停車場 , 像這樣 如果停車空間多 就可能不會發生.

全台一堆 介壽堂 中山堂.. 其實都可以推倒改建 停車場.

別在蓋啥 紀念館 沒人去..
不知道選KMT的人在想啥? 選條狗都比KMT強.
阿呆徐 wrote:
我認為都有責任政府也(恕刪)



違停沒有辦法~有效解決~
(不是不能解決~要不要解決而已~)

機車又多數~騎在外側~
(是以前宣導機車靠右邊騎~造成習慣?)
(是禁行機車~導致機車不得不靠右邊騎?)
(是汽車速度快~有些機車也不敢騎在內線?或是有些老人家也不敢騎快~只能龜在外側?)
(是汽車多數可以左轉~機車多數不能左轉~如遇左轉道~又要切出~)
(這就又跟騎在右邊~但是又遇違停~狀況一樣了~)
...
很多因素~路上到處都是死亡交叉~(所以這種事~以後還是會發生的~)

但是我始終堅信~強力解決違停的問題~
至少這種事故~絕對會少很多~(交通也會順暢很多~)
解決違停~這是非常單純的問題~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成效立現~要做不做而已~
(算民粹考量好了~不要一下逼那些違停者太緊~)
(每個年度~違停1次本來罰多少照舊~第二次罰2倍~第三次罰4倍~第四次罰8倍~)
(第五次直接公共危險罪起訴~)
(喜歡違停者~隨便你~不管是被取締~還是被檢舉~反正每年你只能違停4次~)
(如果你不怕被起訴的話~繼續違停沒關係~)

我還去查了一下~
刑法
第 185 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違停是不是公共危險?
nick667 wrote:
全台一堆 介壽堂 中山堂.. 其實都可以推倒改建 停車場.

別在蓋啥 紀念館 沒人去..

民粹黨執政時全台建的垃圾館、蚊子館更多更新,且舉債花費更高,也沒人要去...

要不要一起推倒改建停車場...,還是又是雙標黨一個...

邏輯混亂的政治垃圾人到處都有...

曉得 wrote:
如果有道歉和解,
有機會判六個月以下,
還可以易科罰金。
否認硬抝沒有獲得法官青睞,
賭輸屁股洗乾淨,
準備吃牢飯。

他們那類族群的人不怕坐牢,只怕要拿錢出來賠償。

判刑定讞坐牢又怎樣??求仁得仁,各取所需...

人家快樂得不得了,有甚麼好道歉和解的...

1年2個月,做個8個月就可假釋出獄,還趕得上明年元旦煙火...

他們的邏輯思考不要用平常人來判別。

在台灣開車騎車自己要特別注意小心那些職業駕駛族群的人....(砂石車&小黃...)
開計程車1年2個月,大概可賺100萬左右,

當然坐牢比較划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