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讓太座下車拿鹹酥雞...,被處以55條1項2款...有無可救濟?!

在公車區讓乘客下車,

只要我錄影到一律檢舉,本人檢舉這類至少千件以上,全部舉發。

因為讓乘客下車就是 "臨時停車" 的鐵証,

你是公車嗎?還是眼睛不識地面的字?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只能吞下去
畢竟違規是事實

在重點路段又有警察杯杯
我一定乖乖的
cchopig wrote:
在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讓太座下車拿鹹酥雞
太座下車,我要駛離時就被後面的員警機車擋在車前
然後開單...,被處以55條1項2款...
這有無可救濟?!
這包鹹酥雞真不便宜.....


翻譯一下

在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讓太座下車拿鹹酥雞
太座下車,我要駛離時就後面的員警機車擋在車前
然後開單...,被處以55條1項2款...
這有無可救濟?!
這包鹹酥雞真不便宜.....


//////// 其他都是多餘的///////
你既然有違規的意圖,那就是願意去賭啊

如果給你賭到了,那就是開開心心回家吃鹽酥雞

如果賭錯了,那就是回家邊吃鹽酥雞、邊好好懺悔,提醒自己以後要停在安全的地方等人


這種事情還要問?
這麼好吃, 應該是舊名台灣第一家鹽酥雞的那家名店吧
有些小吃或便當店門口也是一樣

外帶客人的機車和外送機車都覺得臨停一下沒關係,結果反而更亂

甚至貪圖個人方便在紅線停車卻擋住直行車要觀看左右方是否有來車的視線

如果有空我一定都是幫你拍一張帥氣的600元停車照
cchopig wrote:
在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讓太座下車拿鹹酥雞
太座下車,我要駛離時就被後面的員警機車擋在車前
然後開單...,


我在20年前收過同樣的紅單,
不過當時我是在台北火車站前公車站牌再往前很多步,
在四個警察面前,放機車後座乘客下車.
其中一個在我要離去時攔我開單,
但此時我後面陸陸續續都有小黃和其他轎車在公車站牌前放乘客下車,
並沒有其他警察去攔小黃,
我這個離站牌最遠的反而被開單.
我後座要趕車的乘客回頭跟那位警察理論也講不通,

自己離站牌不夠遠,只能認了.
鹹酥雞熱量這麼高,吃多會變胖。真的為老婆著想的話,停遠一點再走過去,運動一下比較好。
不懂到底是要救濟啥
好好停車有這麼難?
真的不好停車的地方就乖乖騎車吧
不是整天在那講台灣地狹人稠
結果去巷口買個消夜也要開車去再來說沒地方停
這真的很病態
suger_lee wrote:
不懂到底是要救濟啥好(恕刪)


這棟樓到現在居然還沒看到護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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