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may0526 wrote:
開放路肩,並不是把路肩當超車道,記得好像不能切回主車道.
還是可以的,但要提前切回。
「提醒用路人,本路段開放路肩類型屬本局「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之類型1,非往岡山出口用路人請於351K+250「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標誌前提前變換至主線車道,往岡山出口用路人則可行駛至350K+500路肩通行終點銜接出口減速車道,屆時請用路人依照現場標誌及標線行駛,並籲請用路人進出路肩及車道時,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以維行車秩序及安全。」
也就是說,北上路肩行駛的駕駛,
若要在岡山交流道下,可以一直行駛在路肩,
若不要在岡山下,要再351.25KM處的標誌之前就切回主線道。
看樓主的敘述,他在350.5KM處才切回主線道,已經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