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情畫意芳草紛飛 wrote:
騎車的時候,如果遇到不用待轉的地方就會慢慢的往中間切(不是突然切的)
請問離路口多近的地方你才「慢慢」切過去?(不知道你說的往中間切是指內側車道的中間還是中間車道的中間,那可是差很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五項: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如果你確定死角沒有車而後車有離你一段距離,請你不要「慢慢切」而是在你目前車道打方向燈然後迅速切過去,動作愈確實愈快愈好(只要低於30公尺才在"慢慢"左轉切過去就是會被人家認定是鬼切三寶,被後面幹的機率只會多不會少。還有左轉的時候我並不是騎在內側車道的中間而是偏左邊而且速度是追上前面車流可不是什麼慢慢騎,因為後面如果有機車或汽車要直行能讓出一些空間,也讓後面車知道我的動向確定要左轉而右邊空間是空出來的後車會較好閃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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