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有關變換車道全程打方向燈問題

微醺獵人 wrote:
當您在外線行駛時,遇到直接從內線後方超車變換至您行駛的車道,但與您車頭相距不到一公尺差點撞上,無其他法規可以檢舉時,您就會在意了


聽起來樓主只是不爽有人不保持車距剪你的車道

但是因為無法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檢舉, 所以只好找了一個沒有全程打方向燈試試看能否開單

可惜警察不買單

因為警察就你的檢舉內容認為對方有打方向燈, 只是因為方向盤回正提前關閉方向燈但不影響後方駕駛判斷結案

或許下次直接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試試看
微醺獵人 wrote:
當您在外線行駛時,遇到直接從內線後方超車變換至您行駛的車道,但與您車頭相距不到一公尺差點撞上,無其他法規可以檢舉時,您就會在意了


大概您選擇檢舉的法條選錯了吧。建議下次遇到,也許檢舉「惡意逼車」,或者「危險駕駛」,用影片證明距離只有一公尺,沒有超車時保持安全車距就從超車道回到原車道,導致危險之類的,也許檢舉比較容易立案。
sweetmelody wrote:
大概您選擇檢舉的法條...(恕刪)

為了怕申訴成功的麻煩,一般不會舉發43條,除非新聞輿論壓力及當事人是有權勢的人,其實主要還是法規沒有明確寫明什麼行為符合,一切都是承辦人員的主觀意識,所以基本上唯一能檢舉的就剩下這條變換車道未全程打方向燈,未保持安全距離部分,因為沒有兩車輛的相對距離,基本上也都不會舉發,雖然地上的標線可以明確看出車頭與另一輛車輛的距離
can-shin wrote:
誰會為了怕被檢舉而全(恕刪)

正常人確實不會檢舉這,但你不知道有不正常的人??
JasonStock wrote:
聽起來樓主只是不爽有...(恕刪)

的確單純不爽不保持距離剪他人車道,不然不會刻意去檢舉未全程打方向燈這部分,但就像之前回覆的,沒有相對距離,故不宜舉發,雖然地上標線及車頭入鏡,可以算出車輛間距離
如果希望路上每個用路人都是像法規要求的規定開車,那就天下太平相安無事。
但是我們還沒有到電影演得那樣。自動電腦駕駛,人躺著幹自己的事也沒差的。
在這之前,就不要開車上路,以免每天上演氣死自己的戲碼。
既然要上路,就要確定自己可以忍受這一切的不如意。
天啊 為啥要在這裡 玩 文字遊戲 平安 不就好了嗎?
宙王 wrote:
全程打就是智障法規、全程打就是垃圾法規!


+1
跟上車流對方就沒機會插隊,何必為了小事耿耿於懷
我測試過不同車輛
大部分變換車道都會自動回復

沒辦法整個到完成才手動回復

會全程亮,手動回復的
只會很長時間很緩和慢慢變過去的狀況
實際上很少有這情形

至於第一段閃三下的
每台車手感都不一樣
很難在不熟的車操作閃三下耶!

有人試過嗎?

要真抓變換全程閃燈
我自己評估10次我會被抓9.5次
都是車自己回復原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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