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幻 wrote:
未徵收土地,你確定申請會通過?
然後不小心申請通過了才慘,因為都免稅了,那自然也無法再對這道路作干涉,政府又放著遲遲不徵收…
和既成道路是否有87分相似?
(既成道路立法的初衷,其實只是作為政府在發現必要通行道路卻是私有地時,便需要徵收該土地,但立案、提預算要時間,於是為了避免土地持有者動心思,在徵收前先作為用路人權益保障的法律而已,法律本身是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要將這些被列為既成道路的土地盡速、確實徵收為國有,只是立法到最後很巧妙的未設徵收期限,讓實際執行的政府官員們就可以放著永遠不徵收…)
供公眾使用的道路用地只要你申請..一定就免稅
還有..除非中重劃區
不然全台87%以上的私人路地...
只能說..祝福你....


個人積分:19957分
文章編號:82751542
破.破.破許男 wrote:
補充說明問題我的私人...(恕刪)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新聞稿
發稿日期:108年12月16日
標題:新建案佔用都市計畫道路用地 市府公權力拆了
近期永康區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民眾舉報涉佔用道路,經公所第一時間派員查看,確有「佔用都市計畫
道路」事實,公所先依市區道路條例限期改善無果,移請市府工務局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
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12月13日已逕行拆除。
工務局表示,現況建築物於108年7月領得使用執照後,即將原建築物擅自增建圍牆佔用計畫道路,經該局
確認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於8月函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未果後,9月核判違章拆除在案。惟該案涉及佔用
公共使用之道路用地,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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