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投票,惡意逼車是否能成立

逼車是指一直靠近你,迫使你停下來或是不得不改變行駛方向的那種吧

這種應該還不至於吧
我愛01
沒有逼車

因為他應該看不到後面有

為了車流順暢
慢速機車正常當然騎右邊...不會佔用汽車道
心理不正常才會去檢舉

這麼大一台車

要靠邊是不會提前打方向燈嗎

是殘廢嗎
只看到二輪敢死隊硬要穿過車側,真有勇氣!大車都有死角自己要拿捏清楚不要去賭!自己開車也遇到太多車子一打方向燈要右轉,本來有些距離的後側機車反而加速硬要鑽過超前的情形!
janhan58 wrote:
只看到二輪敢死隊硬要(恕刪)

+1
誓死捍衛路權,一點警覺性都沒有
死往裡頭鑽,真好笑
lovesharepc wrote:
影片中大車先往外切才(恕刪)
建議還是直接送執法單位 就算這邊的人都不同意 執法單位同意還是算數 反之亦然
惡意逼車一定是有前因,之前有發生什麼行車糾紛?
去年有沒有?
前世是不是有過節?
感覺只是要去買檳榔沒打方向燈而已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危險駕駛當然不會成立(恕刪)


他騎在機慢車專用(優先)道,沒什右側超車問題,右側超車的定義不是這樣的!
惡意逼車不會成立

即轉即打燈

機車右側超車也不會成立

屬緊急閃避行為

未禮讓機慢車先行會吃罰單
卡車本來離白線有點距離,都貼在白線上了,顯然靠右意圖明顯,這時機車才從右後鑽入
卡車司機有發現沒把人夾扁算他命大了
這怎麼能叫逼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