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上龜速又常常亂踩煞車
Pan.tc328 wrote:
我的車不是踩油門加速...(恕刪)
這樣的開車方式算是中規中矩,在一般平面道路上勉強還可以,但到了山路要注意煞車皮會熱衰竭。
bmw_m3 wrote:
這邊先提供一項,拋磚(恕刪)

副駕吹簫
下坡放空檔不夠危險,試試看熄火讓車子滑下去,要煞車的時候會發現煞車超緊踩不下去
原來平常煞車的力道是有引擎輔助的【google了一下,叫真空倍力器】
很多啦,不見得是駕駛中:
1) 轉彎不打方向燈 ( 很多人覺得車流不多就不打了.....
2) 違規停車,爽到自己,累到騎車的 ( 在北市為了繞過違停,常常要跟公車搏命 )
3) 市區開遠光燈,到了一個年紀,對向的遠光燈真的讓人很痛苦阿

這些好像都不是大違規,可是容易造成別人的困擾

bmw_m3 wrote:
這邊先提供一項,拋磚(恕刪)
我是老鼠 ! I'm mouse ! Ich bin Maus ! Soy rata !ΕΙΜΑΙ ΠΟΝΤΙΚΙ !
危險駕駛行為

1.開車上路
bmw_m3 wrote:
這邊先提供一項,拋磚...(恕刪)

下坡打空擋更耗油啦,引擎煞車時還不會噴油,空擋時為維持怠速還需噴油。
最經典的危險駕駛,華航副機師自撞身亡案: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3100136.aspx

檢警追查發現,馮姓男子當時沿國道1號往桃園方向行駛,時速達180公里以上,並與張男高速競駛;馮男行經國道南向25.2公里處時,未打方向燈且未保持安全間距,1秒內自內側車道超越中線車道的半聯結車,駛入外側車道。

檢方指出,張男見馮男車輛駛進外側車道後往右閃避,失控撞擊護欄,衝出外側邊坡撞而當場死亡,以馮男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


1.兩個成年人直接把國道當賽道尬車,時速破180km/hr
2.前車直接不打方向燈擋競速後車線,害後車為閃避自撞身亡
有看到關於車燈的部分,覺得汽車的燈開越多越好,重點在於
燈的角度,例如往下方照射的輔助燈其實開了視線更清楚,應
該鼓勵保持開啟.
車燈的問題會在大燈的角度,大燈就算再小再暗,角度不對照
到其他駕駛的眼睛都會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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