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對錯!台中7旬婦穿越馬路 機車煞不及撞倒 騎士怒譙:你類衝啥啦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太平區 77歲李(恕刪)


之前馬路上遇到這種橫跨馬路的
我看到都會讓
然後車子開到他們旁邊再用力叭下去

能提醒行人用路安全,超爽的
kenny555 wrote:
之前馬路上遇到這種橫(恕刪)

+1
這種一定要給他叭下去
影片不夠完整,
從影片開始,到撞到人,才1.5秒,真的來不及剎車;
但騎士是從何時注到婦人的,無從得知,所以無法推斷騎士的責任,

但說真的,遇到了三寶真的幫不了騎士,
騎士應該有機會全身而退
行人跨越雙黃線

機車未注意前狀況
這句對機車騎士自己也適用,安一個未注意前方行人,應注意未注意…
如果這婦人還能走著離開,騎士要慶幸還有機會互罵,如果撞個倒地不起,傷殘臥床,這時罵得愈兇,往後賠得愈兇
南無水蜜桃 wrote:
你類衝啥啦
感覺路不大,如果人突然真的小跑步橫闖過來
反應不及是有可能的,暫且不予置評
希望有死,不然下次又有人要受害了
這種真的很需要叭下去提醒,
尤其是年紀大的,有時候竄出來根本沒在看車,
太危險!
像這種小馬路,我都鼓勵走路中間過去,但前提是左右30-50公尺都沒車才能過。
=》該婦人就是沒有遵守這條原則才會出意外。

為什麼?因為走斑馬線不只要注意左右來車,還有前後來車,偏偏許多台灣人在馬路口的車速都會變快,危險啊⚠️

誰叫政府不作為,老百姓只能自保。
行人錯在先(侵犯他人路權)!

因為這裡是台灣,
騎士恐怕有帝王條款(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的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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