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解卻被對方嫌紅包太小包

果香泡泡 wrote:
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有保險就保險處理,要告就去給他告

保險保來就是要省事的,不然繳錢給保險公司幹啥

看你說法對方受的也是小傷,不是說什麼頭腫背部痛就很厲害...

驗傷單拿出來有依據再來談理賠...不然你也可以唬爛老二痛不是嗎...?
果香泡泡 wrote:
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以下是電動車的管理條例,找看看對方有沒有違規,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aspx?LawID=E0130029&NO=69-77&Mode=2&PageTitle=%E7%B7%A8%E7%AB%A0%E7%AF%80%E6%A2%9D%E6%96%87%E5%85%A7%E5%AE%B9

基本上找到違規點就有機會降低肇責,
直接上法院啦~
這類小事,可以排上1年
果香泡泡 wrote:
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就我自己經驗,很多刁民都會覺得保險賠的不算,當事人自己也要另外自掏腰包
包一包大紅包才行~
幾年前自己也發生過汽車不慎擦撞機車,當下有立刻報警並叫救護車,
用汽車送對方回家再幫她把機車騎回家
之後頻繁電話慰問到開調解委員會

結果那女的跟她媽一搭一唱,說什麼不能工作精神賠償要16萬,
當然我們是肇事主因,理虧在前能配合的盡可能配合

以她行政工作來說,月薪3萬內,擦傷民俗療法我就算妳一萬元,
精神賠償就當包一個大紅包3萬6,加一加不過10萬內可以和解
當時連調解委員都傻眼,最後直接跟那女的說我們直接上法院吧,
上了法院這種小案件法官大概一審就想解決掉,
到時可能判下來的理賠更少,甚至還要跑法院更麻煩

對方才摸摸鼻子同意和解,哎~
莫忘世上刁民多
果香泡泡 wrote:
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卡個樓,等樓主更新再來追最新狀況
恐嚇很難啦!用那些字眼可以構成恐嚇?

你的車在前,他在後方撞你嗎?如果是這樣~你贏的機率比較大耶

你沒有說是怎麼發生車禍~
kcw0926 wrote:
可能顏色不對 你換個白的試試看

我也這樣覺得....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某次在家樂福倒車入停車格時
後方有台車想硬擠通過
結果我方右前保桿擠凹對方左前門
本來我媽(駕駛)想拿個1000給對方
對方自認無肇責嫌錢不夠
最後大家就去警局做完筆錄後解散
對方就再也沒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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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上法院了,當然省起來,要不適不包,是人家嫌太少
直接走法律吧
私下和解也還是要到警局備案甚麼的,不然以後又會跳出一堆有的沒的
肇事責任比例多寡是重點嗎?我遇到的好像不是這樣
我先前遇到的情況和樓主有點像,開車被電動車後面撞上來
『當時警察是說,重點是人有受傷就涉及刑事傷害罪』
刑事和民事不同必須和當事人和解
所以雖然財損和醫療賠償都是保險公司去處理
我還是另外和當事人簽和解

不知道上述警察說的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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