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香泡泡 wrote: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有保險就保險處理,要告就去給他告保險保來就是要省事的,不然繳錢給保險公司幹啥看你說法對方受的也是小傷,不是說什麼頭腫背部痛就很厲害...驗傷單拿出來有依據再來談理賠...不然你也可以唬爛老二痛不是嗎...?
果香泡泡 wrote: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以下是電動車的管理條例,找看看對方有沒有違規,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aspx?LawID=E0130029&NO=69-77&Mode=2&PageTitle=%E7%B7%A8%E7%AB%A0%E7%AF%80%E6%A2%9D%E6%96%87%E5%85%A7%E5%AE%B9基本上找到違規點就有機會降低肇責,直接上法院啦~這類小事,可以排上1年
果香泡泡 wrote: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就我自己經驗,很多刁民都會覺得保險賠的不算,當事人自己也要另外自掏腰包包一包大紅包才行~幾年前自己也發生過汽車不慎擦撞機車,當下有立刻報警並叫救護車,用汽車送對方回家再幫她把機車騎回家之後頻繁電話慰問到開調解委員會結果那女的跟她媽一搭一唱,說什麼不能工作精神賠償要16萬,當然我們是肇事主因,理虧在前能配合的盡可能配合以她行政工作來說,月薪3萬內,擦傷民俗療法我就算妳一萬元,精神賠償就當包一個大紅包3萬6,加一加不過10萬內可以和解當時連調解委員都傻眼,最後直接跟那女的說我們直接上法院吧,上了法院這種小案件法官大概一審就想解決掉,到時可能判下來的理賠更少,甚至還要跑法院更麻煩對方才摸摸鼻子同意和解,哎~莫忘世上刁民多
肇事責任比例多寡是重點嗎?我遇到的好像不是這樣我先前遇到的情況和樓主有點像,開車被電動車後面撞上來『當時警察是說,重點是人有受傷就涉及刑事傷害罪』刑事和民事不同必須和當事人和解所以雖然財損和醫療賠償都是保險公司去處理我還是另外和當事人簽和解不知道上述警察說的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