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後方電動車擦撞,有報警也有請保險,對方有送醫院膝蓋擦傷,當天包覆傷口就醫完就出院。
初判還沒出來,本人車損要自行吸收,沒有要跟對方理賠。有誠意要先跟對方和解我方保險員也願意幫忙,去關心當事人,也跟當事人要處理和解,當事人也說沒關係沒什麼事,只要和解完包個紅包,過一下穢氣就好。
這時當事人的家人就跳出問紅包要包多少,我也說出3600,當事人的家人就說才包3600.....。當事人家跟我說有去調監視器,看過監視器,說我肇責最大的(尚未交給交通隊我也沒看到監視器),說當事人回來隔天頭腫一包,到現在還不敢騎車要精神賠償等等這些.....看不出我的誠意,對方家人意思是說這樣還敢包3600⋯⋯
這樣可以提告恐嚇嗎?
P.S事發當天有在打電話問候當事人,當事人也只說沒事,也沒在醫院進行其他的檢查只處理擦傷,就回家休養。當天出院後到前天才說頭有腫背部痛......
這樣3600和解不成,只能等初判後交給保險去處理,後續理賠。這樣應該就不用包紅包了
車子有強制險外還有加保任意險
果香泡泡 wrote:
車禍原因騎車要轉彎跟...(恕刪)
感覺對方家人要的金額和你要給的有落差
那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了
不要再關懷對方了
以下是我的例子
保險公司也是叫我打給對方
對方認為我的錯 ,我認為對方的錯,我也有打對方,對方也是說哪裡痛,哪裡痛 ,我將此情吿知保險人員就不打了
再來就準備資料了
1.先去醫院開診斷證明、小擦傷都算
(要大醫院喔)對方如要吿你過失傷害,你也可吿對方(記得診斷證明書開2張,一張提告一張申請強制理賠)
2.修車估計單、手表估價單、所有財損的估價單
3.一個星期後找當時處理的單位員警看有沒有錄影帶,初判自己有沒有錯
4.一個月後申請現場照片、現場圖、初判表
期間對方有打來態度很差,說我不聞不問,我吿知,我不是不負責,是保險公司要求等初判表出來,如我們的錯一定會負責,順便跟他說,他也可去申請
5.初判表出我方無肇責,換我打給對方了,對方不服去申請鑑定,結果也一樣,再來對方就消失了
就一連串的程序了,跑了好幾個單位,申請調解加上提告車禍過失傷害,
從事發到結束快半年
調解和提告同步進行,最後調解成功對方賠我,我還要去撤告
還好沒走到進入告訴,不然又浪費更多時間
今天不是你要吿對方,只是先準備資料,再和你的保險理賠人員研究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