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wu123 wrote:「警察休假扮檢舉達人」被毆打 警方帶回偵辦中 打人當然不對但是已經是警察為甚麼要"偷偷摸摸"的 趁 "休假" 去檢舉違規停車? (脫褲子放屁的概念嗎?)是不是有"私人因素" 只集中檢舉 "中正路"?光明正大的值勤期間不是可以又開罰單 又找拖吊公司把整條路違停車全部拖吊嗎?為甚麼要多此一舉 "便衣" "裝作是民眾" 來檢舉呢? (是不是還自己[人]審核?)還會讓人誤會 一年300萬件的民眾檢舉會不會......案情不單純
標題熊熊看成是警察"假扮"檢舉達人........話說好奇去google看了一下恆春中正路整條路都沒有紅線也沒黃線所以並非是整條路不能停車看來八成是當地居民根本習慣亂停方便當隨便一個新調去那邊的員警看不下去自願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