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與國際接軌,覆議方向燈不需全程打滿!

Mr. Adong wrote:
提早燈打讓鄰近車有足(恕刪)

智商正常的應該都能理解提前打才是重點!腦殘立法者可能要看到四顆輪子都進車道並且這時熄燈才知道對方要變換車道
這種廢文就不要發了
你自己都不知道根本原因
發了只讓人覺得搞笑
打方向燈甚麼時候變成那麼困難的事情了。
不合理的交通違規裁罰千百種, 即使這個過關又如何?

只要有吃飽閒閒的檢舉人,遇到目光如豆嫉惡如仇或不開單被投訴過的員警搭配演出,這現象永遠無解.
完全同意樓主,一個規則訂定要考慮目的,效率還有避免誤會.打方向燈最重要目的就是表達意向,所以重點是打算要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讓周圍車輛可以反應.變換車道過程何時結束車子位置就可以清楚表達,根本不不需要燈號,而且一路閃燈到變換車道完,還可能被誤會為要繼續變換車道.
這就和已經在轉彎"專用"車道還要打轉彎燈一樣,轉彎車道可以不只一道,如果轉彎車道還打轉彎燈那不就和變換車道搞混,設計規則的人眼界實在太狹窄.自以為比國際規則安全實際上是考慮不周全.
宙王 wrote:
不知道!只知道在國外沒打滿很正常!



你不知道那你提個屁案哦
showlive0214 wrote:
你不知道那你提個屁案(恕刪)

你是不是看不懂我回他是什麼!你才是回我個屁
kanezero wrote:
這種廢文就不要發了你(恕刪)

你說垃圾法規製造者立法原因嗎?我猜想是怕沒打滿容易發生車禍但根本不可能沒打滿就發生車禍!我也沒有必要知道他立法原因我知道這樣立法不合理就好了!
blueled wrote:
打方向燈甚麼時候變成(恕刪)

一個法規是看合理否!不是人民難不難做!邏輯很重要!再簡單的東西如果不合理就不能強制人民去做!腦子很重要!
極權國家跟你說人民不批評政府難嗎?
SongYC wrote:
完全同意樓主,一個規(恕刪)

可惜立法者的程度跟這邊某些理盲酸民一樣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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