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應該沒有通過監理所檢驗,即使沒有加掛拖車,也不應遮擋後車牌,加掛拖車時,後方拖車也要向監理機關申請車牌,才能合法上路。法規要求車主臨時驗車的原因,是希望車主改善遮蔽車牌的問題,萬一在路上肇事,其他目擊者無法在第一時間辨別車號,倒楣的就是被撞的人車,因為沒有車號,根本求償無門。 如果已有變更 拖曳式, 就不會有遮蔽車牌的問題因為此車的大牌及拖車架位置就是那樣 !沒拖車時,拖車勾也不可以拆, 驗車廠說要一直裝的 !他違法的是.... 貨車尾門未噴貼 車牌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