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sonzero wrote:想跟停車管理室調閱影像對方說需要三聯單才可以把檔案給我,報警之後警察說這不算車禍車損除非我要提告毀損,填寫筆錄之後才會做開立。 要對方賠你, 那你要自己來. 去跟對方喬錢, 喬不瓏 就打官司..因為賠償是民事, 警察只是來幫你做記錄存証而已, 不會幫你要賠償...可以開罰時, 警察才會替國家要錢, 對他開罰單... 而不是來幫你要錢....
Crimsonzero wrote: 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目前還在等保險公司來評估暸解再做後續的處理,也自己也在做些相關案例法律上的搜尋,不過還是想問看看版上的大大們有遇過這種情況並提告後的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小弟昨日在台北市一個(恕刪) 車窗沒多少錢找個汽車玻璃店裝一下,不用一小時台北市我是去宏賓汽車玻璃去年,有一天開車出差在接近泰安休息站前突然汽車天窗爆碎趕緊下休息站,查看狀況汽車天窗就只剩鉄框及一些碎玻璃怕傷及他車,把天窗及線組扯下然後下臺中交流道找一家文具店買了珍珠板丶保麗龍丶膠帶把天窗補起來後來下起大雨,還好有作美勞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