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122344 wrote:
是沒毀損阿,對方小掉(恕刪)


在全責的情況下,告過失傷害基本上是沒用的
網路上說告過失傷害只是嚇嚇對方而已
被撞又被告!!!無言.......!! (結案:無罪)
實際案例就是自討苦吃

如果是同車道前車轉彎後車才撞上去,不存在直行車跟轉彎車的問題,是前後車關係
wd122344 wrote:
原本初判決表是對方未注意右(後)方來車,我方無責,想請問一下這判決是否有問題,正常來說不是應該73開嗎?

有監視器的話
你們73, 64, 55都有可能
汽車也是三寶
你是運氣比較差撞到三寶
對方說有看後視鏡那當然是在唬爛
不信你問問板上開車的哪個在後視鏡看到你靠那麼近還會繼續打方向盤的?
換句話說
你沒比對方會唬爛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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