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明明是行人擁有路權 先行 , 公車一定要讓 ! 廣告 卻要讓沒有路權的公車呼嘯而過 , 因為它有內輪差? 它車夠大,行人要"保持安全距離"? 閃開?
圖中明明是行人擁有路權的 斑馬線 人行道
公車沒有停等反而搶先開上 "行人穿越道"? 迫使行人"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 毫無路權概念 ! 反而 助長恃強凌弱 ,先搶先贏, 佔地為王 的叢林法則
我先說其實這位的觀念很好,是解決所有問題的源頭,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所有人都很安全
然而事實上就台灣的交通現況,這些都是屁,最好的辦法就是安全駕駛,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現在的狀況就是即便你已經確實的遵守了交通規則,但就還是可能遇到意外,這才是樓主感嘆的!!!!
會宣導內輪差不是因為大車要過,而是為了保護用路人,讓他們知道大車有內輪差,要避免危險,絕對不是讓大車司機說因為我有內輪差,所以過彎的時候可以肆意妄為
遵守交通規格很重要,安全駕駛也很重要,道路設計更重要,法規條文是不是也是一樣重要,這些通通都很重要,但是這樣多的規定,為了什麼?是為了讓每個人都能夠平平安安的回家
沒有誰對誰錯,因為真的沒有任何一個人希望發生意外,所以一昧的追求路權、法律是有點太過於理想化了,建議可以換位思考看看,為何路上的大型車司機他會這樣開?甚至是你去開看看,10噸以上的車輛,也許可以更能了解交通混亂背後的原因了。
法律是死的、路是活的
法規當然要了解也可討論
但前提是不要因別人違規就把自己賠進去
自我防衛意識+別用生命護路權
不是放縱違規
而是在保護自身安全下,視情況避免當下的「危害」
在走走停停塞車下,別道大車硬切
小車在法規站住腳及安全下,可以選擇不給切,若發生擦撞至少傷害不大
在高速公路110高速下
別道大車沒保持車距、逼車硬切
小車因爲是對的
小車駕駛認為「違規就是違規」
平常研究法條入目三分
真論對錯我可以寫篇法規論文爭取
但此刻我怎麼可以放縱這些人呢!
此刻我絕不退縮!
…..所以選擇不給切
最後發生碰撞,小車翻覆
車上一家人非死即傷
小車是對也無辜!
大車可惡該死!
「就法論法」大車要賠小車、駕駛要被關
大車錯但也可「就法論法」
因經濟壓力過時工作+身體不適
但駕駛沒錢爛命一條要關就關吧
然後呢….
小車家破人亡…大車駕駛過失至死被關
五年(表現好還可少關)
如果小車當下有 :
「自我防衛」+「別用生命護權路權」
選擇給讓,用行車記錄器檢舉
一家平安回家,大車吃罰單
這樣不是才更好嗎!
社會事社會看,什麼都可依法論法
別單純以為交通法規站住腳就可完勝
對的人/受傷者可依法論法多爭取權益
錯的人/加害者也可依法論法少付代價
交通法規權益當然要爭取
以上有很多安全手段爭取
但別用生命去爭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