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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車看到直行車超過 30 公尺就覺得可以切了(在美國,直行車就算遠在100公尺外也要注意到並讓他先過)。
2. 汽車對機車更是無視,常常看到直行機車就在前面10公尺,汽車還是要從他面前切過去。
3. 無論機車還是汽車駕駛觀察路況都太隨便,例如說有車子擋住所以沒看到,這並不是理由。因為在觀察路況時,就要觀察到是否有「存在沒看到」的角度,如果有那就要再等,等到完全看到沒問題才通過。
4. 機車在可能有車子出入的道路騎的實在太快了,機車遠遠就綠豆大的大小,下一秒就到面前了。尤其重機超過 120km 的話,絕多數的駕駛並不會預期機車那麼快到跟前,只要車子一左轉或者從路邊出來,一定會GG。沒有風險意識,並且在台灣普遍有覺得守交通規則並不是很重要的文化,是這次重機敢騎那麼快的原因。
以上除了自己要有駕駛的正確觀念之外,政府其實還是可以做點事,提升國人用車文化,很多台灣人到國外開車就變得非常守規矩,表示用車文化絕對是可以培養的。以前聽過一個來到台灣的外國人說,台灣人平常都客客氣氣的,但是一上駕駛座就變了一個人,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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