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迴轉車行進間遭後方直行車撞上

迴轉不靠左想害死誰
打左邊方向燈沒人知道你要迴轉還是路邊起步
看後車反應距離
少於三秒你全責
不然就是你7他3分
新手仔 wrote:
沒有不賠 只是想先大概了解誰的責任大有個心理準備


換言之
沒有不賠 只是想看能不能賠少一點....

如果你的圖沒錯,主動負責一點,全賠吧
新手仔 wrote:
同向迴轉車行進間遭後方直行車撞上

同向迴轉相當於左轉再左轉,所以把他當成是左轉車撞直行車...
對方直行車如果沒有跨越雙黃線的話,應該你的肇責50%以上了
紅色的車殼鑲在你的車側中央處

看你的箭頭,是外側迴轉的話,7成至全責
依照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說的,以及Mobile01網友一致認同

單車道沒有禁止回轉標誌時從外側迴轉是正確的選擇,所以我覺得樓主沒錯啊,錯的是後方沒有注意來車

不要跟我說兩輪跟四輪規定有差別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27683
芭樂068
平面車道有分割車道的情況,所以如果迴轉車先靠右,就不是單純的後車撞前車
我是嘎嘎
右側超車或未經允讓即行超車都是違規啊,同一車道內先靠右再大迴轉還是前後車關係沒有違規,但是非常危險!
樓主靠外側迴轉不合情不合理,
但有可能是合法的。
法規上,這同方向只有一條車道,
所以並沒有區分內側車道或外側車道的問題,
只有前後車的問題。
cdykimo wrote:
你迴轉車責任大......(恕刪)


折舊、肇事責任比例,最好賓利能修到500萬啦,你保險公司業務膩
新手仔 wrote:
沒有不賠 只是想先大概了解誰的責任大有個心理準備


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交通局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因此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

這種機車的迴轉方式常看到啊,就是被智障政府兩段式左轉教育的成果嘛
鐵牛CEO
樓主有兩段式轉彎的話 哪來的車禍?[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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