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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寶寶的老媽媽 wrote:
早上載姪女去上學...下中和快速道路時,我要變換車道切了右邊的方向燈,,,我右邊的小車右邊車道的小車不打算讓我切出去....但我已經半個車頭都出去了....
接著下一秒....他就被他右邊車道的公車擦撞!!小黑車他的右邊車門,當下我想要留下,但是!車流量太多已造成嚴重塞車...,,我後面的汽車.機車一直對我按喇叭!
我便換了車道離開(我並沒有跟任何車輛發生擦撞)
結果剛剛交通隊打電話給我,說要我去釐清責任?
請問各位神人們?我算肇逃嗎?
我要變換車道, 別人就要讓我..?
我切不出去, 就是別人不打算讓我切出去...?
因為@@##$$ 所以你才離開沒留下.. 有問題的都是別人? , 離開現場都是有理由的?
一般變換車道...要以不引響該車道車流為優先.
你要換車道但該車道有車在你的左/右後方.. 打方向燈別人不打算讓........那你不會改切到他後面嗎? 一定要硬切到對方前面嗎?
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並且錄下因為你硬切而導致他向另一側閃避造成擦撞, 那你就又肇責, 你沒停下處理, 那就是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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