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車禍被忽略的事實:車不讓人,一家人困在路中央斑馬線被撞!

因為有人禮讓了,一家四口才會上路,然後被酒駕撞。
.....
..把責任通通給酒駕就好了,不要扯其他的幫酒駕減刑。
Dwing wrote:
只是 為何左右還有來車通行,硬要穿越過去?

雖然這路口沒有紅綠燈,但前後民生路,大同路有

等一下不是比較好?


這是車禍位置...


北邊的大同路視角

南邊的民生路視角


個人是覺得那個地方畫行人穿越道但沒有號誌管制好像不太對
而且無號誌管制的行人穿越道會不會密集了點?(道路設計不良??)

河東路是一條車輛往來頻繁的道路, 車速其實還蠻快的.
常開這條的人通常會知道到哪邊要注意, 但是喝茫的大概不會注意

就算南北兩個交叉口都是紅燈, 大同或民生路也會有轉彎的車
輛。路中這麼密集的行人穿越道又沒號誌管制, 真的蠻危險的.....

======
個人又再看了一次影片, 我是不知道南邊的河東民生路口和
北邊的河東大同路口的號誌有沒有同步,各位有注意到影片
中北邊的河東大同路口的燈號是綠色的嗎? 也就是說河東路
上的車子是依燈號走的。那行人闖紅燈嗎? 也沒有,因為河
東國民街口只有行人穿越道,根本沒有號誌。

不是要檢討行人或是車子, 而是覺得這個路口設計有問題
這麼說好了, 個人覺得那地方應該只畫一條行人穿越道,
而不是從國賓飯店到夢萊茵短距離內畫了三條, 而且最好
有個閃燈警告......雖然很多車子還是會無視閃燈
venlen
所以該檢討高登市交通局了嗎?
T42p
算了一下前後兩個有紅綠燈的班馬線距離不到160公尺,但是中間又加劃了三道無號誌班馬線,平均40公尺就有一條班馬線,幾條班馬線行人也不是兩頭暢行無阻還有路障。這種劃法,不檢討交通局要檢討誰?
mltr wrote:
我每天都是開車載老婆小孩上班上學
基本上只要有行人過馬路
不論是否有走在斑馬線上我一定都會先禮讓
因為我知道行人站在路中間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但是有超過90%的機率
我停下來後
旁邊的機車車流是不會停的
造成過馬路的行人進退不得
然後後面的車子就開始按喇叭了........



讓它們按 有本事追我尾....該讓不讓倒楣的是我
Dwing wrote:
只是 為何左右還有來車通行,硬要穿越過去?

雖然這路口沒有紅綠燈,但前後民生路,大同路有

等一下不是比較好?

不是說 行人有問題,只是路上左右來往車子不停,

敢這樣穿過去,還真佩服膽子夠大...

你有駕照嗎?

斑馬線不就是給行人走的?
Dwing wrote:
只是 為何左右還有來(恕刪)


所以台灣行人是最沒有路權的,不這樣戰戰兢兢過,一輩子過不了,

那家人看來已經有左顧右盼小心行走了,不然怎會一家人牽在一起,

我不清楚路況但為何那邊沒紅綠燈?這要高雄人來解惑一下

大家一直再談前面的車沒禮讓,其實台灣這環境大家一直戰交通違規,

有沒有想到佔用騎樓的、廣告看板外推的等等等,這些危害性部會比紅線違停小
White bear
23樓貼圖了,那是個小巷出來的 T 字型路口,這種路口都設紅綠燈的話那設不完了,不到200公尺連三個紅綠燈,中間還只是個單側沒甚麼車的小巷,有人會抗議吧? 一般都只是插個停牌讓駕駛自律。
goethe0214
以路口設計來說,設計紅綠燈可以設計成連動的,就不會影響車流了,只看高雄市政府要不要動腦而已。
酒駕車禍 造成人死亡 一律判死刑

酒駕車禍 造成人受傷 一律判公開鞭刑

敢這樣做的政府 本人一定支持

之前才因 禮讓行人(人走在斑馬線上)跟後車起爭執

實在不懂 這些人是一秒鐘10幾萬上下是吧 有差哪幾秒嗎?
多年來腦殘交通政策 , 以及交通階級制度所留下來的遺毒

簡單這樣說 , 未禮讓行人就扣照三個月 , 累犯照次數相乘
幾年後 , 這種禮讓行人的記憶 , 絕對讓交通大好!!!
八月二十
沒有用的,你太看好中南部警察執法
artcheung wrote:
酒駕唯一死刑!
都槍決死光,還會有酒駕的?
一酒駕就槍決,試試看是槍決的速度快還是酒駕發生的速度快?
起碼這世上還存在不喝酒的人,因此最終一定是没人酒駕。

可惜在當今聖上眼裡,選擇性重要
尤其是府院都他們家的,又以最近一堆法案跟命令火速通過來看
只有聖上要不要,覺得重不重要。

大概區分一下(以目前政府實際作為區分)

#這些是當今聖上覺得比較重要

1,同婚
2,萊豬進口
3,竹竹合併
4,不給立委審議的總預算
5,廢死
6,廢核
7,廢檢舉
8,拜登的狗死訊
9,以下開放接龍

#這些是當今聖上覺得不重要的

1,普悠瑪出軌案
2,太魯閣出軌案
3,少子化
4,遏止酒駕
5,藻礁
6,低薪
7,3+11破口導致的近千條人命
8,缺電
9,房價炒作
10,以下開放接龍
smax155
正確!!
airjetsteven
有酒駕前科紀錄的,依然被任命為高官。還想奢望什麼!?酒駕零容忍?我呸!
真心覺得等兩邊快沒車在過斑馬線,

因為台灣的駕駛

愛違規又無恥不會禮讓,

何必用肉身賭垃圾駕駛,

這家人自找的,

自己決定跟車流賭法規,

賭輸了,贏了同情與白包。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看完之後,
覺得如果不想設紅綠燈,
至少也該設天橋或地下道...
T42p
應該是中間三條無號誌班馬線塗消,在靠河側路肩設圍籬強迫行人在公園只能利用兩處有號誌的班馬線穿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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