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駕駛很多耶...可以這樣開車也是很了不起,我覺得很多駕駛人很堅持,明明下個路口左邊車道後面就很空,為何不右轉繞一下就好,說不一定前面是大路口所以紅燈比較久,你就硬要塞在這裡,這跟錯過交流道還要倒車一樣...傻眼,不知道堅持甚麼?我覺得影片的車主有點自找麻煩,雖然對方錯,但是停止後又持續逼近,到時候還是有肇責,有點替車主擔心。雖然這種人該被討伐,但是因為他而讓自己也要扛點責任很不值。影片沒有前面所以不知道車況如何,但如果是這種情形,我不會往右靠(牽扯到人行道),直直的前進然後停在他前面,就不在動,讓他自己慢慢魯,你只要動了,就有可能要擔責任。
南無水蜜桃 wrote:01/15下午5點左(恕刪) 這就是欠人教訓~有時間的話~可以跟這些人耗~雖然說~對這條路上的人很抱歉~把路塞死~大家都不要走~可能有上新聞的潛力~順便也可以照清楚~無恥駕駛的嘴臉~以暴制暴非文明~不過對於某些人來說~在沒踢到鐵板前~多數還是死性不改的~"故意"這種事情~其實以前我也做過很多次~(非行車紀錄器普及的時代~)對付插隊比狠的~等他插隊失敗了~然後"故意"在他前面開很慢~(因為他的後面還有車~不要牽連無辜的人~所以最多只會玩一分鐘~)對付開遠光燈的~就是"故意"繞去他的後面~換我"故意"用遠光燈照他~對付胡亂停車的~讓人家無法出入的~就是"故意"拿鑰匙或尖銳物品~在他車上亂刮~對付不好好停車~還會擦撞到乖乖停在合法車格內的我~要離開之前~就是"故意"後退~把他的車門撞凹再離開~...(現在不做這種事了~年紀比較大~也懶的搞這些~不要惹事生非了~檢舉就好~)
除了這種情形一綠燈就馬上搶快左轉的很多啊 甚至還紅燈時就先逆向到對向車道 準備一綠燈就左轉各位遇到綠燈搶先左轉不禮讓直行車先通過的歡迎使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8條 檢舉 (我有檢舉成功過)第 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