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基本上就算對方0肇事責任
但只要構成肇事逃逸就GG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grandaurore
22樓的看法是釋字777前的舊版認定方式。依釋字777,無肇事責任者,非致人死傷,不該當22樓引述條文所規範的行為;離開現場,不構成肇事逃逸。
題外話一下
這種蹦這麼大一聲還敢肇逃的
通常有蠻大的可能是:酒駕
這種王八蛋真的是很可惡且應該是無賴
無賴的意思就是,很有可能跟你耍賴到底
祝樓主您早日康復且順利搞爆這個王八蛋
鴿子小隊長都敢肇事逃逸了
還有甚麼不敢的
報警就交由警處理了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stoners wrote:

3.肇事逃逸!!!


只要車禍
要無肇責很難的
一個巴掌拍不響

再加上你有受傷
對方肇事逃逸
對方會滿慘的



單純從開車習慣
對方未關門(右轉靠右,讓機車無法從右邊通行)
反而是停路中間
光這點開車的就讓我十份厭惡!!!!!!!!
右轉燈?有打?影片是很像沒有方向燈
記錄器的影片很模糊,不過感覺車子沒有打方向燈。
對方肇逃,就已經輸了,
如過警察找到人,就趕快告。


開車的人,右轉一定要先關門,不讓機車有空隙鑽進來,
對大家都好。
愛甲PPLS wrote:
有利不利不是都應該提供給警方釐清嗎?


好吧,簡單一點好了。

Q: 有利不利不是都應該提供給警方釐清嗎?
A: 不是

警政服務FAQ: 必要時,我們會「呼籲」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
行車紀錄器係屬於民眾私人財產,所有權人可同意或拒絕提供。
愛喝氣泡水小妹
對的,直到現在我都在猶豫要不要提供..
我猜你撞上的是他的側面,他又沒打方向燈。 他不可能零肇責的。 

不過你判斷力和危機意識很低,應該到最後才急煞車身不穩。 
愛喝氣泡水小妹
謝謝您的建議,事後想想也驚魂未定...真的很幸運,隔天較好了有跑去謝謝神明
有影片,就提供給警方,至於有多少責任? 平心看待即可


我姪子,工作回家撞上從路邊衝出來的小客車
他給我看影片,我看了也傻眼,因為他騎的有夠快(也提供給警方)
最後肇事責任,對方比例還是最大!
愛喝氣泡水小妹
了解,謝謝你的建議
加油!祈禱,老天有眼會幫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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