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得強制拒絕酒駕者抽血!

大家都只想著對酒駕者可以做什麼? 反過來, 你就沒喝酒, 警察硬要對你怎樣, 你反而沒意見?
之前有婦人不配合警察臨檢就過肩摔, 所以是可以的?
大家遇到不是自己的事都說得很輕鬆, 反正罵罵政府就好, 自己遇到了呢, 到01取援嗎?
黃金手指 wrote:
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4(恕刪)


這群大法官果然黨性堅強
不顧民怨幫酒駕(高層)把關
真的沒有對不起當初提名牠們的菜總痛
ace ventura
以後只要拒絕酒測 就不會被以酒駕告訴? 有沒有這麼好康?[台灣No.1]
hch2006
你上01就沒有保障囉, 01都知你的ip, 要不要釋憲?
所以現在是大家沒事走在路上就會被警察抓去抽血嗎?警察很閒嗎?還要載你去醫院抽血?當然是發生車禍肇事者拒絕或無法吹氣酒測時才會抽血驗酒測值,這樣違反人權?那被撞的就活該?
kenjico_lin
檢察官優先
黃金手指 wrote:
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4(恕刪)


...不得強制拒絕...

我覺得標題好像下得不太好
小豬哥潛水教練 wrote:
那被撞的就活該?

沒錯,在台灣就是這樣,沒看到法官都在替罪犯找法條開脫嗎.

以後吸毒者也可以聲請釋憲,不能抽血驗毒.
c3748816
請看完整篇的解釋文,不要只看標題~只要是觸犯刑法皆可強制抽血~
這解釋很合理
如果沒這規定~警察如果懷疑酒駕都可以隨便送人去抽血嗎?不管這人士清醒還是昏迷~這樣合理嗎?
憲法保障人民人身安全
但大法官釋憲也給了個出口
警察須向檢察官申請才可以強制抽血
前提是酒駕者觸犯刑法
緊急情況下亦可先抽血,24小時內向檢察官申請
一般酒駕只要經過認證的設備檢測即可確認酒駕與否,不必要抽血檢查
而拒測也是一個途徑,相對承擔的就是比較嚴厲的逞罰,此部分應該依目前規定加重處罰才合理
唯有酒駕肇事造成他人財產與生命的損傷,即已觸犯刑法
既已觸犯刑罰要向檢察官申請抽血驗酒精濃度就合情合理~

所以此次的釋憲對警察來講其實影響不大~反而依法行政合情合理,不再有模糊地帶
黃金手指 wrote:
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4(恕刪)


「強烈譴責」大法官做出這樣的解釋文~

黃金手指 wrote:
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4(恕刪)

國字閱讀有待加強....
警察不得強制拒絕酒駕者抽血! 這是原PO標題...
以後酒駕可以拒絕警察酒測了,反正大法官都這樣講了 。這是原PO文章結尾...

當然可以拒絕酒測...那就是直接開單18萬...


c3748816
請把釋憲文讀完!!!
hch2006
ace ventura 酒駕一定會車禍致死? 你英國學人對吧
請你詳細閱讀判決再來下標題
以後依正當程序還是可以抽好嗎
改成酒駕沒收車輛,看酒駕者有幾台車可以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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