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故當時,你的筆錄是明知擦撞未停,或是擦撞後有回頭動作,都表示你知道有事故發生。
被害人若與你擦撞前是平穩駕駛,但當與你發生事故後,發生駕駛狀態喪失平衡直至傷亡事件發生,則傷亡與你即產生關聯了。
上述兩因果關係應該從監視器影片有發現端倪,所以當被害人提出傷害罪(告訴乃論)時,檢察官依職權提起肇事逃逸(公訴)。
若被害人已撤傷害罪,你出庭時犯後態度是很重要的.....
檢察官的權責是:起訴(到法院跟法官說),不起訴,緩起訴(觀察期內沒有其他案件就無案底),如果起訴到了法院,法官應該只有有罪定讞跟無罪吧?但是好像都會有案底,以上是我印象中流程...
路人39 wrote:
和解就是認罪
檢察官不會因為你們已經和解了還起訴你浪費司法資源
你們已經和解了就會判緩起訴
不會再有後續(恕刪)


可不一定!
電光老騎士 wrote:
可不一定!(恕刪)

說說看怎樣不一定?
路人39 wrote:
說說看怎樣不一定?(恕刪)


殺人後如果你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了
會被緩起訴嗎??
挨踢人 wrote:
殺人後如果你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了
會被緩起訴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1 條,緩起訴要件是: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殺人會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的罪刑嗎??

過失殺人罪才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所以只要沒有前科紀錄,有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且在法官面前要裝裝老實人的樣子,寫寫悔過書,很容易拿到緩起訴或緩刑。

所以酒駕撞死人在台灣的司法面前,很少人真的要去坐牢,坐牢的都是沒錢賠人家的,就是所謂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資本主義社會。
家人被告過,和解後判緩起訴。
m60a39310 wrote:
騎車戴藍芽耳機與人會(恕刪)

看戲學法律
m60a39310 wrote:
和解的傷害都已撤告
剩公訴罪肇事逃逸開偵查庭

已和解且和解書已呈交給檢察官的話
那頂多出一次庭
最後應該會以不起訴偵結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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