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故當時,你的筆錄是明知擦撞未停,或是擦撞後有回頭動作,都表示你知道有事故發生。被害人若與你擦撞前是平穩駕駛,但當與你發生事故後,發生駕駛狀態喪失平衡直至傷亡事件發生,則傷亡與你即產生關聯了。上述兩因果關係應該從監視器影片有發現端倪,所以當被害人提出傷害罪(告訴乃論)時,檢察官依職權提起肇事逃逸(公訴)。若被害人已撤傷害罪,你出庭時犯後態度是很重要的.....
挨踢人 wrote:殺人後如果你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了會被緩起訴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1 條,緩起訴要件是: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殺人會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的罪刑嗎??過失殺人罪才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所以只要沒有前科紀錄,有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且在法官面前要裝裝老實人的樣子,寫寫悔過書,很容易拿到緩起訴或緩刑。所以酒駕撞死人在台灣的司法面前,很少人真的要去坐牢,坐牢的都是沒錢賠人家的,就是所謂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資本主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