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又出包!定速70km收到飆138km罰單

原來機器跟人都有神經病
小小小汪 wrote:
其實新聞有提到, 當初這位車主申訴的時候, 負責的員警還挖苦車主說是因為要被扣牌才這麼積極, 儀器判定你超速就是超速不要在那灰, 你要調監視器的話過程手續繁瑣, 我只想便宜行事你不要再歡了


記得沒錯, 這位苦主剛好還存有處罰當天通過隧道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檔.

有這個有利證據, 警方才不得不處理吧


現在記憶卡價格不高, 可能要準備個幾張, 並養成固定備份的習慣

不過, 區間測速這個侵犯人民隱私的東西, 為何還有一堆人挺勒?
楚中天 wrote:
設備本來就有驗收容錯(恕刪)


整路盯著時速表開車
我是不知道這樣造福多少用路人啦
jerry_liu426
去換一台有定速或ACC的就好啊,沒錢嗎?
極權國家才會用的手段,台灣倒是用得很開心
而且系統不穩定,誰知道除了這種誇張的差距外
有多少人因為系統問題被違規了?
可悲的人民可悲的政策
區間測速應該至少要附"三張"照片,進入點、中途經過點、離開點,且照片上必須要有時間,如此若進入點或離開點的攝影機時鐘(RTC)有問題,系統至少能檢測後濾除。

執法單位開單原則應該要符合法律上的"無罪推定",也就是從嚴開單,而不是隨便開單,再由民眾申訴(自證清白)。這違反了"舉證責任" - 需由告訴方舉證。
全世界大概沒幾個國家像台灣政府一樣,拼命到處立測速照相、現在更打算廣設區間測速搶錢,但是交通狀況還是每況愈下;更可笑的是台灣各級政府也跟對岸的中國各地政府一樣,將罰款列入預算歲入的科目內,而且就像一隻金雞母似的,還逐年成長貢獻稅收!

是怎樣,連政府都預測台灣人的交通違規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是嗎?!
fruits0800
跟民意代表有關!
knift
同意,應該是今年收的拿去編入明年的預算使用,怎麼可以「預判」違規金額而編入預算。這樣的政府,依正常人的邏輯來看是會努力減少違規還是增加違規?根本就反人類的邏輯。
請問如何提證明申訴? 行車記錄器嗎?
測速機器感覺多少會出一點包
支援gps或網路對時很困難嗎?
為何政府標案的設備都偷工到極致
Benn1963 wrote:
全世界大概沒幾個國家像台灣政府一樣,拼命到處立測速照相

好像只要有些科技的國家都會設,到是沒有科技基礎的國家才不會設,會設置的代表用科技省人力,比使用人力省時省錢且效果好公信力更好,所以這樣的吶喊像是一種對自我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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