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車距維持的難題~車輛插入後急煞造成後車追撞事故

你與前車都是倒楣鬼,就證據整理一下,安心睡覺吧。
南無水蜜桃 wrote:
警方判定為推撞

推撞 對你有利!!!

南無水蜜桃 wrote:
左前方深藍標緻車吃了我的安全距離後即刻急煞

與藍車無關 (至少有15米間距)



在高速公路上,只要見到"交通錐",務必準備做"減速動作"

目的是預防後方左右不戴眼開車的人!

拍攝車被撞時車速不為零

所以應該算是追撞,不是推撞?

等交通裁決比較準
看不出來樓主開車有什麼問題,後面車的問題。

真的要說,只能說在高速公路任何急煞都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平時養成習慣多注意後面車的距離
,遇到靠太近的,就多少點煞一下讓他離遠一點。
每次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車子一台貼著一台,貼超近的
我都會忍不住碎念~~跟我老婆說
連環車禍就是這樣發生的

你保持了安全距離
後車沒有
因為你急煞沒多久後車就撞上來
我也很討厭有人吃我的安全距離
還要緩緩減速再拉出安全距離
如果大家都能保持安全距離
意外真的會減少許多
就是有人講不聽
sky390012
只能說 不是每個都是聰明的用路人…!
這的地方我在十號早上經過好像也有看到中央護欄在施工~
內側車道有放三角錐顯示前方有狀況~
前車因看到內線施工而變換車道沒什麼毛病~
倒是拍攝車似乎當下沒減速~~直到前車剎車燈已經恆亮了才急煞!!!
然後又被後車追撞!!!!
EVO阿正
台中到彰化段幾乎每天都有施工,上次修樹就修快一個月,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程,也每天都有人撞!
南無水蜜桃 wrote:
原po駕駛表示:
我自始至終行駛於中線車道,並保持安全車距,
左前方深藍標緻車吃了我的安全距離後即刻急煞,
我也跟著減速至幾乎接近靜止並打雙黃燈,
而後車的後車無減速跡象撞上,導致四車的連環車禍,
警方判定為推撞



基本上高機率後面全責!
因為你已經幾乎煞停了~
取暖失敗~~~~
5008不會要讓內線才急煞吧!?
進天橋前5008和前面白車的距離還有點遠耶
就算自動煞停了!!還是要看一下後照鏡!!
看後車有沒有追上來...
有時候踩煞車怕的是後方來車而不是與前車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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