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努力開單抓違停
就應該好好鼓勵
罰則也要大幅提高
違停罰5萬看你敢不敢停
這個世界什麼時候變成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工作的人是要被人批評的。

情理法的順序本來就應該是例外,正常就是法理情才對。覺得法有問題或不對的請修法,要不然就依照現在的法律基準繼續生活。

對自己有影響時都要「情理法」,對自己沒有影響時都要「法理情」。
支持這位員警
宙王 wrote:
我不支持他(恕刪)


有人在乎你不支持他嗎????
宙王
有人在乎樓主是否支持嗎?
真警察!!讚一個!!
凸01凸 wrote:
千萬不要來嘉義跟台南(恕刪)


台南真的違規蠻厲害的,違停也常不舉。
今天好像看到爆料公社的文,高雄和台南交界處的台17甲,一次好幾台逆向。
garbage101
我不在社團裡面所以我不確定我想像的地點 跟你說的地方一不一樣 假設我想像的地方和你說的地方一樣 那邊確實很多人會切西瓜吃到對向去 那裡也是我的巡視範圍 偶爾經過紀錄器有拍到逆向的時候我會檢舉
看新聞裡的照片,像是一排機車停在路邊,該路段沒有紅黃線標誌。機車的停放方向與道路行進方向垂直,而
照片下方註明要順向停放,看來這是舉發的事由。
照片裡的白實線看似道路邊線,而道路邊線與路面邊緣之間的空間,機車停放後差不多還有一半的,說這樣影響通行,有點見仁見智。
倒是機車也要跟汽車一樣順向停放,這規定還真沒注意到。各縣市的機車停車格也不是順向停放,這算是養成大家停車習慣的幫兇吧?
wieter
機車可以垂直路邊停放,也可以順向停放,也可以斜向停放。
台灣人對於交通的問題重不重視
看員警開單就知道
鬼島第四寶:9487987
raymond0322 wrote:
之前用容積率換公有停車位的方式是好方法, 但無奈民代關說護航嚴重
導致容積率拿了, 但停車位不給外人使用, 還不犯法, 這種怪現象
但現在政府財團勾結嚴重, 大概在100年也不可能


1.有罰,但有很多漏洞可以鑽,例如是可以採取收費,然後收費很貴,貴到你不想停,在不然就是對外宣稱滿了。
2.因為稽核人員少,不可能天天都跑去稽核。
很多事,過與不過真的要仔細拿捏
過頭了,傷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不過頭,害了別人也苦了自己
難....真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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