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

我也覺得這樣算闖紅燈了

我個人會選擇直接右轉再迴轉等紅綠燈
(個人非常討厭停待撞格,都是要多等一個紅綠燈,我寧願停正常的停止線後)

從停止線後因待撞區施工,而直接左轉...我覺得應該只有T字路口比較有理由撤單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沙羅季曼
樓主於3/23 08:35違規畫面擷圖顯示,待轉區的狀況與樓主陳述有出入!樓主似乎是用3/25 16:25拍攝到的狀況,去解釋23日違規的原因,但樓主違規當下,待轉區範圍內只有一根三角錐...
這樣的話,樓主不孤單。看相機位置是公家設置的,這樣轉的也不會只有樓主,有很多人可以一起【研討】對策。
我的看法:
因施工沒有待轉格,
無法停於格內依機車專用號誌左轉,

則回歸一般規定,
該路口內側禁行機車,
不論有無待轉格,一律二段式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
機車在什麼時候應該兩段式左轉呢?
故應至右側路口待轉。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84865426
有個禁止左轉的號誌牌
如果不是台中附近居民,
實在不容易判斷現場情況,
有沒有台中在地的上來說一下?
稍稍再整理並順一下...

根據樓主提供的照片與舉發單位說明
1.機車待轉區號誌為綠燈,表示台灣大道五段慢車道(往沙鹿方向)已轉為紅燈
時間:2022/03/23 08:35:17


因為角度關係,照片並未拍到機車待轉區號誌為綠燈!
而左上角紅圈處,是行人穿越斑馬線號誌為綠燈~
應也能證明,台灣大道五段慢車道(往沙鹿方向)已轉為紅燈!
這點我個人認為沒有爭議...

2.申訴人由台灣大道五段直行接著紅燈左轉進入台灣大道五段三巷內,且申訴人已離前方車輛離一大段距離(闖紅燈違規屬實)
時間:2022/03/23 08:35:22


照片右方紅圈黑白相間車輛,應該就是樓主!
這張罰單在樓主提供舉發單位的說明照片後,我個人認為...
樓主違規部份跟待轉區施工與待轉區畫線塗銷與否~
完全沒有任何關聯! (包括後來樓主附上的25日錄影擷圖照片)

3.下面這張為違規路口號誌狀態示意圖...
台灣大道五段慢車道(往沙鹿方向)已轉為紅燈!
機車待轉區號誌為綠燈~


在這樣的狀態下,不論機車待轉區有沒有工程車在施工!
機車都不能越過白色停止線並左轉...
這點,應該也沒有爭議吧?!

我也注意到,舉發單位提供的照片時間,兩張間隔了5秒鐘...
簡單講,樓主是在台灣大道五段慢車道(往沙鹿方向)轉為紅燈至少5秒以後~
才闖越台灣大道五段慢車道(往沙鹿方向)的白色停止線...
並直接左轉進入台灣大道五段三巷內!

可能是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
所以波麗士大人僅舉發闖紅燈違規事項~
沒再舉發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而樓主的主張就我理解是...
因為待轉區在施工,有很多障礙物,畫線塗銷等等因素!
所以他無法停進待轉區後再直行,也就是標準的兩段式左轉~

我認為樓主申訴方向錯誤!
第一點,從舉發說明照片不難看出,機車待轉區除了有一根三角錐外~
根本沒有其他跟施工有關的障礙物...
並不影響機車停等待轉!
第二點,樓主違規事實是闖紅燈,即便樓主有將車輛駛入機車待轉區~
紅燈時闖越台灣大道五段慢車道停止線仍是事實!

波麗士大人舉發的違規事項,如果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也就是說明:申訴人由台灣大道五段直行接著紅燈左轉進入台灣大道五段三巷內

那樓主申訴說明待轉區因施工,所以無法駛入停等云云...
那才有意義!!

個人結論:
樓主申訴方向,應該要往推翻闖紅燈這件違規事實去進行!
或者是闖紅燈有合理的理由...
例如禮讓值勤中的警車,救護車或消防車之類的~

然而,即便是禮讓這些執勤中公務車輛...
樓主也不能直接轉入台灣大道五段三巷內!!

因此我個人認為,這張單子平反無望...

那怕待轉區近在咫尺...
我也不能在紅燈時闖過白色停止線,直接到待轉區去左轉!
更別說闖過白色停止線直接左轉~


正確程序要等綠燈亮起時,才將車輛騎進待轉區停等!
如果樓主也有行車紀錄器畫面~
所有狀況應該能更清楚呈現...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那一眼的風情
感謝你的專業留言,才讓我注意到警察大人舉發有問題,因為該處原本不是兩段式左轉,而是紅燈禁止直行且機車左轉綠燈,法官也是判我依燈號行駛才勝訴。
這不是二段式左轉
只是慢車道機車左轉等候/待轉區
跟快車道左轉綠燈同步
下面台灣大道工業區一路口類似
還有永和秀朗橋頭景平路左轉成功路也類似
差在設在停止線前後...
我是原PO,剛剛從警察局招領郵件回來,目前案件法院判決原處分撤銷,訴訟費用三百元由被告負擔。(這後續我還在研究怎麼處理)
感謝部分網友提點,研讀法條後才能以魔法打敗魔法,也感謝部分網友的酸言酸語,讓我有動力為自己辯白,也讓我更加了解為何網路上四輪二輪戰很兇。
順帶一提,該處目前已被加上兩段式左轉標誌,果然是解決不了問題乾脆直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明明那個地方機車流量大,又有機車專用左轉指示燈(全線禁止通行只有機車能左轉),為何不能像汽車專用左轉燈一樣排在停止線後燈亮才能左轉...偉哉的台中交通局,我真的搞不懂,各位如果有更好的建議歡迎提出,我研究研究再去詢問交通局的人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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