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lai21 wrote:
追撞工程車三寶:點我(恕刪)
20~30多年前
高速公路上的簡單短期養護
都是在施工後面700~1000公尺放置三角錐
然後最末端會人員搖旗提醒
這樣做10多年會有300~400工作人員傷亡
後來不斷利用器材減少人員配置
例如~~
在國道上放置三角錐是最致命的動作
放置人員完全沒防護
如果遇到移動式的施工
就必須常常移動三角錐
等於把放置三角錐的人員送到地獄工作一般
所以目前國道上除非是長期的施工
不然短期或是移動型施工
末端都不會有三角錐這個東西
取而代之的是2-3台工作車取代
第一台警示車(末端)、第二台緩衝車(中間)、第三工作車(前端)
後來發現追撞到警示車的人、非死即重傷
所以目前都是把緩衝車放在隊伍最後端
連同2層樓高的警示裝置也做在緩衝車上
發現到追撞的死亡率有下降
受傷的程度也不重
可見得把緩衝車放後面效果不錯
目前就一直沿用
除非有人提出更好的辦法之前,這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所以有人說
修護隊伍後方要放三角錐
誰來放???
你嗎???
不然就讓撞到緩衝車的人不用賠錢
去隊伍後方600~700公尺處放三角錐,每3~5分鐘往前移動1公尺
做個3~5年抵債好了
個人積分:4162分
文章編號:85508480
108年國道事故檢討分析1090921.pdf
截內容如下:
3.10 施工交通事故
...
表 3.10-2 96~108 年國道 A1 類施工交通事故統計
...
於 99 年試辦內側車道移動性緩撞設施,並於 101 年起正式實施,... 措施自 99 年試辦以來,移動性施工均未造成 A1 類交通事故,顯示此設施確實有實質效用。
109年國道事故檢討分析
截內容如下:
3.10 施工交通事故
...
99 年起,移動性施工已連續 11 年未發生 A1 事故,詳表 3.10-2 所示,主因應為本局自 99 年起試辦內側車道移動性施工加掛緩撞設施,並於 101年起正式規定一般路段內側車道短暫性及移動性施工時,均須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104 年底再擴大為中期性以下占用車道施工時,均須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
它的目的是減少施工人員死亡,不是要減少三寶用路人的數量。
怎麼那時不說??有ACC 就說??不解
難不成工程防撞車是有ACC才有的 很多年就有了好麻
有數據ACC無ACC的事故資料嗎?
感覺沒ACC一樣有事故啊
現在新車 十台有九台有ACC
從高速公路算下來
有ACC還是佔大數啊!
並沒有事故多
搞得好像ACC車禍就被放大
ACC 是減少駕駛過勞 而不是把它當自動駕駛
如果駕駛巳到疲累程度,而沒有交流道下去,請問他要自己開?還是ACC+車道偏移 幫忙到下個閘道好??
還是等他 車禍??
是人的問題,而不是ACC的問題
科技再好 有人嫌 不好也有人嫌 那到底要不要往前進?
不如回到過去,汽車沒冷氣,手動天窗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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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550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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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550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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