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0fu6W800 wrote:因為這裡最內側規劃為左轉車道,下橋後的直行車道理應對齊過路口的內側車道(台灣的車道對齊規劃很爛我知道),你覺得他是換了車道,實際上他的動線才是正確的,所以黃牌大型重型機車為直行,沒有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的問題 終於有正解出來了,實際上他沒有變換車道...
EZGM1 wrote:這台黃牌兄這樣算換車...(恕刪) 1.路口沒有車道線~2.不需要為這種事傷心3.檢舉這種情事無意義,基本上黃牌機車跑最前面,不會影響任何人現在很多機車也都有裝前後行車紀錄器 (尤其是紅黃牌)刻意或故意檢舉一般用路人,損人不利己 (要查出那台車舉報的,不難)不要哪天遇到有時間又沒事幹的人,反過來跟你車抓違規,就有趣了4.喜歡指揮交通抓違規的,可以去考交通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