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寫A月沒裝多少件事故,B月有裝有多少件事故
只能敘述A月跟B月各有幾件事故
假設A月車流100 輛/月;B月車流80輛/月
事故率一樣都是20%
那車禍件數就是20件(A月)、16件(B月)
可以因此得出B月事故件數減少跟裝設人形立牌這兩事件的因果關係嗎?
數字是證據,但同時也是可以操弄的
我把事故率20%遮起來
乍看之下就得到有效減少事故件數的結論
但事實是怎樣沒人知道
另外,如14樓提到的125件是否為正常浮動範圍
假設109年500件、110年150件、111年25件
那你能說111年比110年少125件是裝設人形立牌的效果嗎?
這些數據都沒有列出來,直接下這種結論真的是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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